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
刑 事 判 决 书
(2015)新刑初字第00117号
公诉机关新野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薛爱华,女,1966年8月5日出生。因涉嫌犯故意杀人罪于2014年12月21日被新野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15年1月6日被依法逮捕。现羁押于南阳市看守所。
新野县人民检察院以新检公诉刑诉(2015)37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薛爱华犯故意杀人罪,于2015年3月31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同日立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新野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任东峰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薛爱华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新野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薛爱华和丈夫陶某甲因家庭琐事久有矛盾,2014年12月20日晚陶某甲在家中殴打薛爱华,薛爱华心生怨恨,12月21日早上6时许,薛爱华起床后关掉电闸,手持家中的砍斧来到床前,用斧头对准正在床上睡觉的陶某甲头部、颈部连续砍击,致其当场死亡。案发后,被告人薛爱华向新野县公安局投案。
对指控的以上事实,公诉机关向本院提供了相应的证据予以证实。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薛爱华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其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被告人薛爱华对起诉书指控的罪名及事实均无异议,请求法庭在量刑时考虑自己的三个孩子有两个孩子上大学需要费用,一个小孩太小,11岁,需要照顾,希望能从轻处罚。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薛爱华和丈夫陶某甲婚后因家庭琐事久有矛盾,陶某甲因无端怀疑薛爱华与他人有不正当男女关系,经常殴打薛爱华。2014年12月20日下午,陶某甲到薛爱华上班的新野县上港乡泰丰棉纺厂无故殴打薛爱华,当日晚,陶某甲在家中再次殴打薛爱华,薛爱华心生怨恨。12月21日早上6时许,薛爱华起床后关掉电闸,手持家中的砍斧来到床前,用砍斧对准正在床上睡觉的陶某甲头部、颈部连续砍击,致其当场死亡。案发后,被告人薛爱华主动拨打了“110”报警电话,并在现场等候公安机关处理。经法医鉴定,陶某甲系被他人持有具有一定长度和质量的锐器砍击左颈部造成左颈总动脉及左颈总静脉破裂致失血性休克死亡。
案发后,被害人陶某甲的近亲属向本院出具谅解书,对薛爱华的行为予以谅解,并请求对被告人薛爱华从轻处理。
以上事实,有检察机关提交,并经法庭质证、认证的下列证据予以证实:
1、被告人薛爱华的供述
我家五口人,丈夫陶某甲,大女儿陶甲,23岁;二女儿陶乙,22岁;小儿子陶某乙,10岁。
我早上打电话报警是因为我把我丈夫陶某甲砍死了。
昨天下午五、六点,我正在厂里上班,我丈夫陶某甲跑到厂里将我打了一顿,昨天晚上回家后,他又打我、骂我,还扬言要弄死我,要把我父母的耳朵割下来。今天早上六点四十分左右,我起床做饭,他和我儿子陶某乙还在床上躺着。我想想这些年来,他经常怀疑我,打我,心里很气愤,就产生了用斧头砍死他的念头,于是我就先把家里的电闸关了,之后从东屋的黑色旅行箱内拿出斧头,走到我们睡的床跟,他看见我到他跟时,以为家里停电了,就顺手递给我一个手提灯,我一只手接过灯,看见他用眼睛瞪着我,顿时更加气愤,就扬起斧头往他头上砍了一下,他扬起手想打我,跟着我又举起斧头连续往他头部砍了几下,我一边砍一边质问他:“你还打我不打,你起来打我,跟着你这些年,我没干对不起你的事,你光打我……”后来我儿子陶某乙从床上下来,拉住我,从我手里把斧头夺走。我看陶某甲流了很多血,并且能听见他身上流出来的血从床上滴落到地上的声音,我看他在床上不会动了,想着他已经死了。于是我和陶某乙就从卧室出去,到厨房里,就给他姐陶某丙打电话告诉她我将陶某甲砍死了,让她过来照顾小孩,我要去投案自首。过了半个小时左右,陶某丙带着我娘家妈乔某乙来了,她们来之后我就对她们说:“你们把娃领走吧,我去公安局自首”。于是我就拨打了110报警电话,过了没多久,你们公安上的人就来了。
陶某甲到厂里打我,是因为他认为我一个人在那里上班不安全,不放心我,怀疑我乱搞男女关系,就让我去北边的人多的车间里干,但是我们厂里规定白班在南边的车间干,夜班才能去北边车间,我这几天上的是白班,所以我就在南边的车间上班,他怀疑我上班的时候找男的,这段时间经常去厂里找我,昨天我去的时候见我在南边的车间干活,于是就把我打了一顿,他当时掐住我脖子,把我按在机器上,用拳头往我头上、脸上、嘴上打,将我的右嘴角打伤了。
晚上我吃过饭,陶某甲让我给我姐陶某丙打电话,让她替我辞工,我给陶某丙打电话,还没说几句,陶某甲就开始骂我说要我这种女人真是丢人,要把我一家人都杀了,陶某丙一听陶某甲又开始骂我,让把电话给陶某甲,陶某甲和陶某丙在电话里吵了一架,当时我已经上床了,陶某甲从客厅进到卧室,对我说这两天非把我勾引男人的事情说清楚,说不清楚就用汽油一点一点烧死我,把我折磨死,说完后,就拽住我头发,用拳头往我头上打,他打了一会就不打了。
我丈夫经常打我,近段时间越来越频繁的打我,还扬言要折磨死我,用汽油浇我身上,烧死我,活埋我,我很气愤,也很害怕他真的会害我。因为我和他结婚前已经结过一次婚,自从和他结婚后,他就经常嫌弃我和他结婚时已不是处女,并且经常怀疑我在外面和别的男人鬼混,有的时候家里来了男的,他就认为是我在外面混的男的来找我,等到来的人走后他就打我,平时只要我一做错事,他就以此借口骂我、打我。有时我上街买菜,花的时间长了,他就说:“买菜都花这么长时间,你是不是又和谁约会去了”。有时下班晚了,他就说:“你是不是把机器关住跑出去和谁约会了”。我以前在打工的时候,回来对不住账,少五六百元,他就说我同男的包房将钱花了,他经常不让我穿胸罩,说我穿胸罩是出去勾引人的,然后就会将我打一顿,他还不让我和男的说话,还不让我梳头、刷牙,说我也是出去勾引人的,每次买衣服,都得经过他同意,他不让我买花衣服,说我买花衣服也是勾引人的,他还不让我留长发,说也是勾引人的,我每次剪头发他都说我是纪念某个人的,他经常说我:“在你身上,我看不见一点优点,全都是缺点,找住你这种女人真是倒霉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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