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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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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忠秀犯故意杀人罪刑事裁定书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3-01
摘要: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 刑 事 裁 定 书 (2015)商刑执字第260号 罪犯尚忠秀,现在河南省豫东监狱服刑。 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7年10月15日作出(2007)汴刑初字第61号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尚忠秀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

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

刑 事 裁 定 书

(2015)商刑执字第260号

罪犯尚忠秀,现在河南省豫东监狱服刑。

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7年10月15日作出(2007)汴刑初字第61号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尚忠秀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尚忠秀不上诉,公诉机关不抗诉。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7年12月21日作出(2007)豫法刑四终字第13号刑事裁定,核准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宣判后,于2007年12月29日交付执行。执行期间,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0年9月16日,将其刑期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2年9月25日,减为有期徒刑十九年,剥夺政治权利减为八年。刑罚执行机关河南省豫东监狱提出减刑建议,报送本院审理。本院于2015年1月5日立案后,于同年1月8日在狱内及互联网进行了公示,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此案。现已审理终结。

刑罚执行机关河南省豫东监狱经分监区集体评议,监区长办公会审核后公示二日、刑罚执行科审查、监狱提请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评审后公示七日、监狱长办公会决定,并书面通报和邀请驻狱检察人员到场监督评审委员会评审活动等程序提出,罪犯尚忠秀入狱以来确有悔改表现,并提供相关证据予以证实,建议对其减刑一年三个月。

经审理查明,原判认定被告人尚忠秀于2007年5月4日9时许,因要求与其前妻刘秋京复婚遭到拒绝,在开封市东华机械制造公司二人发生厮打。厮打中,尚忠秀持刀向刘秋京胸、腹部连刺数刀,将刘秋京当场杀死。案发后,尚忠秀有自首情节。

罪犯尚忠秀在服刑期间能够认罪服法;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能够积极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积极参加生产劳动,能完成任务。受表扬2次,记功2次。刑罚执行机关提请对罪犯尚忠秀减刑,确已经过分监区集体评议、监区长办公会审核后公示二日、刑罚执行科审查、监狱提请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评审后公示七日、监狱长办公会决定,并书面通报和邀请驻狱检察人员现场监督评审委员会评审活动等程序。上述事实有执行机关提供的生效判决书、执行通知书、减刑裁定书、罪犯改造评审鉴定表、罪犯奖励审批表、监狱罪犯改造积极分子审批表、提请减刑建议书、关于提请减刑经过程序的证明等证据在案作证。

本院认为,罪犯尚忠秀自入狱以来确有悔改表现,符合减刑条件,可予减刑。根据其改造表现和所犯罪行及情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对罪犯尚忠秀减去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八年不变。

(刑期自2012年9月25日起至2030年6月24日止。)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责任编辑: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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