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 刑 事 判 决 书 (2015)淇滨刑初字第20号 公诉机关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张怀金,男,1967年6月28日出生。 辩护人常彦军,山东君诚仁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检察院以鹤淇滨检公诉刑诉(2014)267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张怀金犯诈骗罪,于2014年12月30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程绍功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张怀金及其辩护人常彦军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检察院指控: 2010年至2013年10月,被告人张怀金谎称在公安机关工作,以不需要考试就能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为由,取得王某甲、张某乙二人信任后,王某甲、张某乙先后介绍王某乙、张某甲、张某戊、张某丙等41人通过张怀金办理机动车驾驶资格证,共交给张怀金共计181000元。部分被害人发现通过张怀金办理的驾驶证经验证是伪造的假驾驶证,经多次寻找张怀金要求张怀金退钱。2013年10月10日被告人张怀金退还部分被害人办证款101000元。 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检察院向法庭提供了被告人张怀金供述,被害人王某甲、张某甲、刘某甲、王某乙、刘某乙、王某丙、刘某丙、张某乙、张某丙、张某丁、谢某某、张某戊、覃某某、李某某的陈述,证人关某某、苏某某的证言,扣押物品清单,辩认笔录,抓获证明等证据,认为被告人张怀金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要求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被告人张怀金辩解:我没有诈骗。 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是:被告人张怀金案发前退出部分赃款,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经审理查明: 2010年至2013年10月,被告人张怀金谎称自己在公安机关工作,以不需要考试就能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为由,取得王某甲、张某乙二人信任,王某甲、张某乙先后介绍王某乙、张某甲、张某戊、张某丙等41人通过张怀金办理机动车驾驶资格证,共交给张怀金共计181000元。部分被害人发现通过张怀金办理的驾驶证经验证是伪造的假驾驶证,多次寻找张怀金,要求张怀金退钱。2013年10月10日,被告人张怀金退还部分被害人办证款101000元。 上述事实,有下列证据证实: 1、被告人张怀金供述:2011年7月至2012年年底我陆续从王某甲手里接钱帮人办理驾驶证,王某甲每次给我三个人、五个人、七八个人不等人数的钱和个人资料,每人王某甲收4500元,他每个给我4300元,他自己每个留下200元当饭钱。我以每个驾驶证4000元的价格交给吴二贵,每次给吴二贵送钱和资料都是我自己去的,没人陪同,吴二贵办好驾驶证后我再交给王某甲。2012年5月1日前后,我发现这些驾驶证都是假的,我就去找吴二贵,他不在家,过了几天我又去找吴二贵时发现他已经搬走了。吴二贵老家是内黄井店的,在鹤壁市山城区小庄市场卖过调料。2013年秋天,王某甲的朋友把我和王某甲带到安阳,还扣了王某甲的车,说不退钱就不让我们走,王某甲说他没有钱,让我想办法把钱退了,后来我向王某甲的4个同学每人退3500元,还退了31个左右3000元的,完事后王某甲的朋友把我们送到修车厂并把车钥匙还给了王某甲。 2、被害人王某甲陈述:2010年前后,我认识一个叫张怀金的人,他天天穿着警服,自称是在车管所帮忙的,我给他说想给我哥办理驾驶证,他当时说不好办。2012年4月份的一天,张怀金给我打电话说有机会了,能不用考试就能办理驾驶证,办理费用4000元。后来通过我找张怀金交钱办理驾驶证被骗的有38人,其中6人交了3500元,分别是申瑞芬、刘艳平、王晓彬、王某乙、张某甲、刘小敏,其余32人有孙拥军、刘某甲等人都是交的4000元,他们交钱后每人给我200元好处。2013年10月,我的同学、朋友一直找我要钱,还要扣我的车,我找到张怀金说事,后来张怀金说退钱,最后按照每人2900元的标准退了30个,共计87000元,每人3500元的标准退了14000元。 3、被害人张某甲陈述:2012年4月份的时候,王某甲对我讲他认识一个人不用考试,花4000元就可以办理驾驶证,于是我就和王某甲及王某甲的十个朋友一块在长途汽车站对面的饭店和一个叫张怀金的见了面,当时张怀金自称在鹤壁市车管所当临时工,于是我们每人将4000元交给张怀金,过了一个月左右,王某甲将驾驶证交给我,后来我到鹤壁市行政服务中心查过后发现证是假的。 4、被害人刘某甲陈述:2012年4月份左右,我和王某甲一块闲聊时提到现在驾驶证不好考,王某甲就说他有个朋友说不用考试就能办理驾驶证,我们几个人就提出让王某甲问问能不能办下来。过了几天王某甲说每人交4000元、身份证复印件、照片就可以办驾驶证,于是我们村的王春芳、刘继勇、刘某丙、王某乙、孙拥军等七八个人来淇滨区找到王某甲后,王某甲领我们到长途汽车站对面胡同的一个羊汤馆和一个47岁左右的男子见面并吃饭,我就将我和我女儿刘静的办证费8000元给了这个人,这个男子自称是鹤壁市公安局车管所负责办证的科长,当时他还穿着警服。三个月后王某甲把证给我了,后来发现驾驶证是假的。 5、被害人王某乙陈述:2012年4月,王某甲对我讲他认识一个人可以不用考试花4000元就可以办理驾驶证,于是我和王某甲及同村的刘某甲、王春芳等七八个人一起在长途汽车站对面一个饭店和一个40多岁的男子见了面,当时这个人自称是鹤壁市公安局车管所的一个副科长,并且还穿着警服,三个月就能够不考试将驾驶证办出来,然后我们都按照办一个证4000元的价格分别交给这个人。过了一段时间,王某甲将驾驶证交给我,后来我驾车被交警查住,就发现这个证是假的。发现证是假的后我就找王某甲让找张怀金要钱。2014年过年前,王某甲送到我家2900元钱,说是张怀金退的钱,当时我没有在家,王某甲打电话告诉我的。 6、被害人刘某乙陈述:2014年4月的时候我爸的朋友王某甲说认识一个朋友,直接交4000元不用考试就直接办理驾驶证,过了几天我爸就和王某甲村里的十几个人一起把钱给了那个人,大概过了三四个月,我爸把驾驶证给我了,我上网查了查没查出来,后来有一个当交警的朋友帮我查了一下,告诉我驾驶证是假的。 7、被害人王某丙陈述:2012年天热的时候,我村的王某甲说他认识一个叫张怀金的人,张怀金是公安局的人能办公安内部的驾驶证光交钱不用考试就能拿到证,我就想通过他为我外甥女婿靳江波办个驾驶证。2012年天热的一天,王某甲联系好张怀金约好地方交钱办证,那天下午一两点的时候,王某甲领着我和刘某丙、刘勇、刘保勇、孙军到淇滨区一个饭店见到张怀金,我看到张怀金他穿着蓝色的短袖警服,张怀金对我们说他认识人交钱不用考试就能办证,他说话结巴,我们在饭店请他吃饭后每人按一个驾驶证4000元的钱给了张怀金,有的人还替别人办证交了好几个人的钱,我们还给了他办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照片,张怀金说过几天就能办好。过了一个多月王某甲到我家把靳江波的驾驶证给了我,没过几天靳江波就因为拿假证被交警查了,这个假证退给王某甲了。2013年冬天王某甲退给了2900元,王某甲说张怀金没有那么多钱,先退这么多,有钱再退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