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刑事判决书

旗下栏目: 刑事判决书

赵某甲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2-20
摘要:河南省原阳县人民法院 刑 事 判 决 书 (2014)原刑初字第25号 公诉机关原阳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赵某甲。因涉嫌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于2013年6月30日被原阳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6日被原阳县公安局逮捕。2013年12月17日被原阳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取

河南省原阳县人民法院

刑 事 判 决 书

(2014)原刑初字第25号

公诉机关原阳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某甲。因涉嫌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于2013年6月30日被原阳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6日被原阳县公安局逮捕。2013年12月17日被原阳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2013年12月30日经原阳县人民法院决定,同日被取保候审。

原阳县人民检察院以原检刑诉(2013)273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某甲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于2013年12月30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4年1月13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阳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李琛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赵某甲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阳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赵某乙(另案处理)系河南伟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法人代表,2010年至2013年6月份期间,被告人赵某甲帮助赵某乙生产、销售假冒山西伟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的瘟喉福康、三农胃泰、克杆新星等30余种兽药。被告人赵某乙将兽药通过物流发至原阳县后由被告人赵某甲将兽药拉至原阳县黄河精细化工厂东临一仓库内更换标签、包装及生产日期后重新销售,在此期间被告人赵某甲长期通过鸿泰物流、佳怡物流、长通物流发售给河南、山东、济南等地区,共计销售金额429388元,2013年8月13日经河南省畜牧局认定该33种兽药均未经农业部审查批准即生产,按照《兽药管理条例》的规定,认定为假兽药。

针对上述事实公诉机关提供了被告赵某甲的供述与辩解,证人证言,到案经过、违法犯罪查询记录、河南省畜牧局关于对原阳公安局请求进行兽药鉴定的回复、调取证据清单、物流清单、销售单、搜查证、查封笔录、辨认笔录、山西伟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执照及批准自号、证明、照片、山西伟业资料、河南三农工商登记手续及更换手续、户籍证明等书证,河南伟业宣传册、营业执照、入库单、收据等物证,认为被告人赵某甲的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建议在有期徒刑二年以上七年以下判处。

被告人赵某甲对公诉机关指控的定罪意见和量刑意见无异议。

经审理查明,赵某乙(另案处理)系河南伟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法人代表,2010年至2013年6月份期间,被告人赵某甲帮助赵某乙生产、销售假冒山西伟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的瘟喉福康、三农胃泰、克杆新星等30余种兽药。被告人赵某乙将兽药通过物流发至原阳县后由被告人赵某甲将兽药拉至原阳县黄河精细化工厂东临一仓库内更换标签、包装及生产日期后重新销售,在此期间被告人赵某甲长期通过鸿泰物流、佳怡物流、长通物流发售给原阳贺某处30000元、张某处500元、郑宾武处9000元、常某处2052元、潘某处1250元;新乡贾某乙处2880元;山东胡某处4281元、陈某甲处1632元、刘某乙处30000元、李某丙处6320元、孙某乙处1330元、吴某丙处1190元、秦某处4811元、车子连处985元、马某处1280元、孙某丙处1485元、王某乙处6400元、杨某处1150元、赵某乙处2000元、吕某处2000元、于某处50000元、管某处44000元、朱某处7000元、刘某丁处90188元、周某处50000元、陈某乙处62917元;济南刘某丙处5000元、许某乙处4636元、许某丙处5101元等共计销售金额429388元,2013年8月13日经河南省畜牧局认定该33种兽药均未经农业部审查批准即生产,按照《兽药管理条例》的规定,认定为假兽药。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有:

(一)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

供述河南伟业生物有限公司的创办和日常经营情况。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赵某乙。公司生产和销售兽药,生产地主要在原阳县。公司注册地也在原阳县。基本都是通过物流收发货物。吴好凡只是负责运输货物。赵某乙负责河南伟业生物有限公司的全面工作,其负责生产和仓库管理。

(二)证人证言

1、证人王某甲证言

证明河南三农兽药有限公司2013年5月1日公司转让给山西伟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现场转给赵老板了。有两个姓赵的老板。

2、证人柏某证言

证明其到山西伟业生物科技公司工作,主要推销“瘟喉福康”“保肝护肾”和“肠毒特号”,推销出去的“瘟喉福康”大约有两万七八千元,保肝护肾肠毒特号都记不清了。

3、证人苏某证言

证明赵某乙的仓库在原阳县曹庄街里的路西喜洋洋农资批发部附近。仓库的兽药不知道是赵某乙从哪里周转过来的,厂里没有生产过,但贴过标签。在仓库有时是在没有标签的水剂兽药上贴山西伟业的标签或河南伟业的标签,有时是将山西伟业的标签撕掉换上河南伟业的标签。

4、证人郭某证言

证明曹臣家的院子租给做兽药的了,但是其不认识租房的人。

5、证人程某甲证言

证明其于2011年8月到河南三农兽药有限公司工作,主要是看大门,打扫卫生,有时也参与生产、贴标签。

6、证人班某证言

证明其给赵某乙的仓库安装了联网报警装置。

7、证人孙某甲证言

证明其不知道山西伟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法人是谁,但赵某乙、赵某甲有一个人是当家的。

8、证人李某甲证言

证明其和赵某乙是郑州牧业高等专科学校的同学,赵某乙让其推销山西伟业的瘟喉福康,按照销售金额的%40提取费用。

9、证人吴某甲证言

证明其在河南伟业生物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负责发货,但是不知道货物有问题,其没有见过河南伟业生物有限责任公司的营业执照。

10、证人刘某甲证言

证明2012年其在郑州购买了十几次兽药大约两万元左右,都是郑州神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亿德公司全名记不清楚了。

11、证人吴某乙证言

证明其是河南伟业公司工人,河南伟业在原阳曹庄有个仓库,在仓库把老药的标签撕下来换成新的有的换成新瓶和新标签。换标签的兽药都是水剂。

12、证人李某乙证言

证明内容和证人吴某乙证明内容一致。

13、证人温某甲证言

证明其公司的基本情况和兽药的批准文号。并称其公司没有其他厂址,没有允许过赵某乙生产其公司的产品,也没允许过赵某乙使用其公司的商标。

14、证人贺某证言

证明其从2012年8、9月份开始总共购进赵某乙约三万多元的货,通过长通物流发送,物流公司代收货款。

15、证人贾某甲证言

证明其没有经营过兽药,也没购买过,不认识赵某乙、赵某甲。

16、证人高某证言

证明其从未购买过山西伟业技术有限公司的兽药。

17、证人张某证言

证明其大概在2012年购买过山西伟业的兽药,买了一箱大约500元钱,通过物流发货来。

18、证人许某甲证言

证明其没有经销或者购买过山西伟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的兽药。

19、郑宾武证言

证明大约2013年3月份通过贺某介绍联系上了赵某乙,购买了三四次兽药,价值9000多元,一部分自己用,一部分卖给了别人。

20、证人常某证言

证明其通过2011年郑州世博会看见山西伟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的兽药资料,每次都是从物流取货,物流公司代收药款。

21、证人潘某证言

证明其2012年八月份分两次购买了山西伟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的三箱瘟喉福康(水剂)兽药,共价值1500元。

22、证人贾某乙证言

证明其通过网络查找和赵某乙联系上从2012年9月份开始购买。到2013年3月份后没再买过。

23、证人毛某证言

证明和吴某乙证言证明的内容一致。

24、证人程某乙证言

证明其干了五六天的活,只知道在车间生产的粉剂,赵厂长提供的原料和包装袋。还去过曹庄仓库干过一次活,让撕标签贴标签,都是水剂药。

25、证人胡某证言

证明其通过开封一个人介绍,然后和一个姓赵的人联系从郑州买了两种兽药一种是抗病毒的还有一种记不清了,每种均买一袋,多少钱记不清了。

26、证人陈某甲证言

证明其通过一个业务员上门来推销药,大约是2012年购买过山西伟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兽药,买过一次,两件三农胃泰价值1600元,通过物流发来的货。

27、证人刘某乙证言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