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刑事判决书

旗下栏目: 刑事判决书

孔小杏诉被告陈福军同居关系析产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2-19
摘要:河南省郸城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4)郸民初字第2020号 原告孔小杏,女,汉族,文盲。 被告陈福军,男,汉族,文盲。 本院在审理原告孔小杏诉被告陈福军同居关系析产纠纷一案中,原告孔小杏于2015年3月2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孔

河南省郸城县人法院

事 裁 定 书

(2014)郸民初字第2020号

原告孔小杏,女,汉族,文盲。

被告陈福军,男,汉族,文盲。

本院在审理原告孔小杏诉被告陈福军同居关系析产纠纷一案中,原告孔小杏于2015年3月2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孔小杏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予原告孔小杏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由原告孔小杏负担。

审判长 杨 华

审判员 杨新志

陪审员 丁法昌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三日

责任编辑:国平

最火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