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为卖淫女和幕后联系人属于“见光死”的行业,不敢报警,张某等4名男子通过招嫖卡片“钓”来卖淫女后进行绑架,进而索取钱财,但张某等4人还是打错了算盘,“小姐”报警了。2月16日记者获悉,因犯绑架罪的张某等4人分别被西城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至11年不等。 卖淫女接到召嫖电话赴约遭绑 2015年1月20日晚12时许,女子张丽(化名)接到客人电话,前往红领巾桥附近一酒店准备给客人做按摩服务,按照客人的短信,张丽来到了酒店房间,但几次敲门都无人响应,于是张丽转身走出了酒店。 正待张丽准备打车回家时,突然从身后驶来一辆轿车,车内下来3名壮汉,二话没说便将张丽按上了车。还没等张丽反应过来,车上的人便已将一个毛线帽子蒙在张丽头上。 “我们是警察,知道我们抓你是因为什么吧。”张丽隐约看到轿车前座上的人转头问自己。 张丽点头,并称要给自己的家人打电话,随后,副驾驶的男子拿出手机,记下了张丽丈夫的电话。 半个小时左右,张丽乘坐的轿车停在了小武基派出所门口,司机下车走进了派出所内,但不多一会儿,司机就又从派出所内走了出来。之后,副驾驶将张丽的挎包翻了个底朝天,找了半天才找出一张银行卡,并询问张丽银行卡密码。张丽此时心生疑惑,便告诉了对方一个假密码,很快副驾驶下车去附近的银行试了试,发现有假,便回来再问张丽。 无奈之下,张丽将真密码告诉了副驾驶,数分钟后,副驾驶从银行提款机内取出了1400元钱。 这时张丽才明白,对方不是警察,便问身旁的人,“你们要多少钱才肯放人?”此时,副驾驶的男子将手机交给了张丽并允许她给家人打电话。 第二天一早,张丽丈夫按照副驾驶提供的银行卡号码,先后打款6600元,随后,张丽被扔到了亦庄附近,很快张丽报案。 嫌疑人事隔10天再次作案被抓 事隔10天后,2015年1月31日凌晨,卖淫女龙龙(化名)接到召嫖信息后,前往马甸桥附近的一家酒店,一进屋便被两名男子按倒在床上,同样被戴上头套,押上轿车并被勒索钱款,但这次,龙龙在向家人要钱时,家人报了警。 警方接到报案后,立即在事发现场进行调查取证,确定了一个有前科案底的重要嫌疑人许某,并很快查到了许某的暂住地,当天便将龙龙成功解救。犯罪嫌疑人许某、严某、李某、张某4人随即落网。 西城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许某、张某等4名被告人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共同实施绑架的行为,已构成绑架罪,且系共同犯罪。鉴于4名被告人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可从轻处罚。而被告人张某、严某的家属代其退赔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最终,法院判处张某、严某二人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罚金2.2万元。另外二人许某、李某也获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罚金2万元。 >>供述 以为卖淫女不敢报警 原来,李某和许某曾经发过招嫖卡片,深知卖淫女和幕后联系人属于“见光死”的行业,因此心生歹意,准备在过年前绑卖淫女勒索钱财。 许某供述,他因为嫖娼时被小姐敲诈过手机和钱,便想绑架卖淫女进行报复,并挽回损失。案发前十几天,他向朋友严某、李某、张某提出了自己的计划。几个人都明白,卖淫女干的是见不得光的“生意”,即便被绑也不会报警,是个生财之道。 张某供述称,在第一次抢劫时,他们冒充警察就是想吓唬住张丽。进派出所后,他只是假装问了问派出所门口保安路怎么走,就出来了。而第二次作案,本想再敲卖淫女一笔,没想到在事发当晚就被警方抓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