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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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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玉贵故意杀人罪通知书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2-12
摘要:(2015)豫法刑申字第00039号 侯某某、徐某: 你们为被告人骆某贵犯故意杀人罪一案,对本院(2013)豫法刑三终字第36号刑事附带民事裁定和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鹤刑初字第31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不服,向本院提出申诉。 经审查,原判认定被告人骆某贵

(2015)豫法刑申字第00039号

侯某某、徐某:

你们为被告人骆某贵犯故意杀人罪一案,对本院(2013)豫法刑三终字第36号刑事附带民事裁定和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鹤刑初字第31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不服,向本院提出申诉。

经审查,原判认定被告人骆某贵犯故意杀人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及附带民事赔偿适当。你们的申诉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的重新审判条件,本院决定不对该案再审。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