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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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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红兵受贿罪、玩忽职守罪通知书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2-12
摘要:(2015)豫法刑申字第64号 聂某某: 你因犯受贿罪、玩忽职守罪一案,对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2009)山刑初字第142号刑事判决不服,向本院提出申诉。 经审查,你的申诉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的重新审判条件,本院决定不对

(2015)豫法刑申字第64号

聂某某:

你因犯受贿罪玩忽职守罪一案,对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2009)山刑初字第142号刑事判决不服,向本院提出申诉。

经审查,你的申诉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的重新审判条件,本院决定不对该案再审。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