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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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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涛、李会强、李希田故意伤害罪通知书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2-12
摘要:(2015)豫法刑申字第184号 李某涛、李某强、李某田: 你们因犯故意伤害罪一案,对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新刑二终字第1号刑事附带民事裁定和延津县人民法院(2012)延刑初字第212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不服,向本院提出申诉。 经审查,你们的申诉不符合

(2015)豫法刑申字第184号

李某涛、李某强、李某田:

你们因犯故意伤害罪一案,对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新刑二终字第1号刑事附带民事裁定和延津县人民法院(2012)延刑初字第212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不服,向本院提出申诉。

经审查,你们的申诉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的重新审判条件,本院决定不对该案再审。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