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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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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水长犯故意杀人罪通知书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2-12
摘要:(2015)豫法刑申字第00169号 任某长: 你为犯故意杀人罪一案,对周口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于(1996)周刑初字第81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和本院(1998)豫法刑二终字第204号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不服,以原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应宣告无罪等为由,向本院提出申

(2015)豫法刑申字第00169号

任某长:

你为犯故意杀人罪一案,对周口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于(1996)周刑初字第81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和本院(1998)豫法刑二终字第204号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不服,以“原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应宣告无罪等”为由,向本院提出申诉。

经审查,原判认定你犯故意杀人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审判程序合法,定罪准确,量刑和民事赔偿数额适当。你的申诉理由已经一、二审法院审理,不能成立,评判分析并无不当。

本院认为,你的申诉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的再审条件,应予驳回,望你息诉服判。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七日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