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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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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广财故意伤害一案二审刑事裁定书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2-11
摘要:刑 事 裁 定 书 (2015)豫法刑三终字第00021号 原公诉机关河南省驻马店市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钱广财,男,1960年4月10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捕前住河南省正阳县。因涉嫌故意伤害犯罪于2013年10月26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8日被逮捕。现羁

刑 事 裁 定 书

(2015)豫法刑三终字第00021号

原公诉机关河南省驻马店市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钱广财,男,1960年4月10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捕前住河南省正阳县。因涉嫌故意伤害犯罪于2013年10月26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8日被逮捕。现羁押于正阳县看守所。

指定辩护人牛宾,河南栋梁律师事务所律师。

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驻马店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钱广财犯故意伤害一案,于二○一四年十月十七日作出(2014)驻刑一初字第19号刑事判决。宣判后,原审被告人钱广财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被告人,听取辩护人的意见,认为本案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原判认定:2013年10月23日晚,被告人钱广财与妻子胡某某在家中因修马车的事发生争吵,后又因胡某某未做晚饭,钱广财先在院子里用拳头打并用脚踢胡某某,胡某某回到房间后,钱广财又用竹制的挠痒耙打胡某某胳膊,致胡某某倒地,钱广财用脚朝胡某某胸腹部踢跺,之后钱广财离开家到稻场睡觉。至凌晨2时许,钱广财回家发现胡某某已死亡,便将家中的花生拌种剂倒入胡某某嘴中,制造胡某某喝药自杀的假象。同年10月25日上午,钱广财被公安机关抓获。经法医鉴定:胡某某系因外伤致脾破裂及多发肋骨骨折而死于失血和创伤性休克。

上述事实,有下列证据证实:

1、正阳县公安局现场勘验检查笔录记载:钱广财家堂屋内东南侧有一立式冰箱,冰箱与东墙之间夹缝(宽8cm)下侧地面放置一外包装空纸盒,印有“乐拌种衣剂伴侣苯甲氟吡胶囊悬浮剂”字样。堂屋向西北侧住房内床上枕头下有一竹制挠痒耙全长47cm;后院简易厕所南侧橡胶桶内有一个白色无瓶盖的圆形塑料瓶,瓶内残留有红色液体。后园北侧东面墙角梯子上堆放一个被子,被面上发现有一15CM×15CM的点状侵染血迹,血迹已干,呈暗红色。

2、正阳县公安局尸体检验结论:胡某某系因外伤致脾破裂及多发肋骨骨折而死于失血和创伤性休克。

3、同济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根据对送检死者胡某某主要器官的法医病理组织学检查结果,结合原尸检所见、案情资料及毒化检验结果综合分析,认为胡某某系因外伤致脾破裂及多发肋骨骨折而死于失血和创伤性休克。

4、驻马店市公安局物证检验鉴定报告证实:钱广财被子(布片)上血迹为胡某某所留的几率大于99.9999%。

5、驻马店市公安局检验鉴定报告证实:所送检材均未检出毒鼠强、敌敌畏、甲拌磷、乐果、氯氰菊酯、巴比妥、安定、阿普唑仑、三唑仑成分。

6、正阳县公安局大林派出所出具的抓获证明:正阳县公安局大林派出所民警张某甲和张某乙证实2013年10月25日上午10时许接到报警后,到钱广财家中将钱广财抓获归案的情况,并证实钱广财在抓捕过程中未拒捕。

7、正阳县公安局出具的关于胡某某死亡时间有关说明:根据胡某某胃内食物消化程度推断其死亡时间应在最后一餐后四小时以上。

8、正阳县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室出具的关于对胡某某所致伤物推断说明:死者尸表见四肢损伤较轻,具体为挫伤及挫裂伤,创口较小,挫伤面积成条状,其致伤物为钝性物体,有一定尺寸较窄;左肋软骨处损伤为大平面物体所形成。

9、证人张某丙证言证实:胡某某是我外甥女,2013年10月24日凌晨3时许,接钱广财的电话,说他们两口生气吵架了,胡某某喝药死了。24日上午我就过去了。我见胡某某嘴角有红红的液体,钱广财说是喝的药。给胡某某换衣服时,发现胡某某的两个胳膊上乌乌的,下巴也乌乌的,就怀疑钱广财说的是瞎话,我气的打了钱广财两拳,说没见过喝药死了,两胳膊还乌乌的。后来钱广财才说实话,说两口子吵架,他拿竹杆打胡某某了,用脚踢、跺胡某某了,打完后就去稻场睡了,睡到半夜回来,发现胡某某死在床上,怕胡某某娘家人不愿意就给胡某某灌花生拌种剂伪造成胡某某喝药死亡的假象。

10、证人胡某甲证言证实:2013年10月24日早上,我叔胡某乙打电话说我姑胡某某喝药死了,我们一起去了胡某某家,在给胡某某换衣服时看到我姑嘴角有红色的液体,钱广财说那是药水,他没打我姑一指头。我们亲戚怀疑他说的不是实话,我和我舅爷张某丙、我叔胡某丙把钱广财叫到西边屋里问情况,后来钱广财才说实话,说用拳打、用脚踢、跺胡某某了,打完后就去稻场睡了,睡到半夜回来,发现胡某某死在床上,怕胡某某娘家人不愿意就给胡某某灌花生拌种剂伪造成胡某某喝药死亡的假象。证人胡某丙证言证实内容同胡某甲证实一致。

11、证人胡某乙证言证实:给我妹胡某某换衣服时,发现胡某某头上、脖子上、胳膊上和背部有伤痕,钱广财开始不承认打胡某某,后来才说实话,说用拳打、用脚踢、跺胡某某了,打完后就去稻场睡了,睡到半夜回来,发现胡某某死在床上,怕胡某某娘家人不愿意就给胡某某灌花生拌种剂伪造成胡某某喝药死亡的假象。

12、证人张某丁证言证实:2013年10月24日下午,给胡某某换衣服时,发现胡某某嘴里有红色的液体淌出来,而且胡某某的两个胳膊上乌乌的痕迹,右腿脚脖上有个伤疤,身上没有血。

13、证人袁某某证言证实:我们女亲戚在堂屋给我婆妹胡某某换衣服时看到我婆妹胳膊上、腿上都有伤痕,腰部、屁股上也有紫印,我们就想钱广财肯定打我婆妹了。后来听说钱广财承认用拳打、用脚踢、跺胡某某了,发现胡某某死后,怕胡某某娘家人不愿意就给胡某某灌花生拌种剂伪造成胡某某喝药死亡的假象。

14、证人胡某丁、胡某戊、胡某己、胡某庚证言证实:在给胡某某换衣服时发现她胳膊、耳朵等地方有伤,后来钱广财承认打了胡某某,怕承担责任就给胡某某灌花生拌种剂伪造成胡某某喝药死亡的假象。

15、证人钱某甲、钱某乙证言证实:2013年10月23日夜钱广财打电话说他老婆喝药了,其二人问怎么回事。钱广财说两口吵嘴后,老婆就喝药了,还把装红色药的瓶子拿出来看了看,之后三个人把胡某某抬到堂屋地上。

16、证人陈某某证言证实:我家住在钱广财家西边,那天听见钱广财喊胡某某抬马车,说他抬不动,连喊了几遍,没见钱广财修车。

17、被告人钱广财在侦查阶段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根据上述事实和证据,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钱广财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上诉人钱广财上诉称:有自首情节,原判量刑重。

指定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原判对钱广财的量刑重。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