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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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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欢欢故意伤害驳回申诉通知书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2-11
摘要: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驳 回 申 诉 通 知 书 (2014)濮中法刑申字第18号 赵清贤: 你因赵欢欢犯故意伤害罪一案,不服本院作出的(2013)濮中刑二终字第69号刑事裁定,以原审判决认定赵欢欢犯故意伤害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应以聚众斗殴罪追究赵欢欢

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驳 回 申 诉 通 知 书

(2014)濮中法刑申字第18号

赵清贤:

你因赵欢欢犯故意伤害罪一案,不服本院作出的(2013)濮中刑二终字第69号刑事裁定,以原审判决认定赵欢欢犯故意伤害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应以聚众斗殴罪追究赵欢欢的刑事责任为由向本院申请再审。

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现有证据能够证实赵欢欢对被害人梁某某实施了故意伤害行为,赵欢欢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其行为侵犯了公民的人身生命、健康权利,符合故意伤害罪的特征。其行为定性为故意伤害罪并无不当,故对你主张赵欢欢的行为构成聚众斗殴罪的意见不予采纳。一、二审裁判认定赵欢欢构成故意伤害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

综上,你的申诉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的再审条件,故驳回你的申诉,望服判息诉。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