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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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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某某刑讯逼供罪申诉刑事驳回通知书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2-11
摘要: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 驳 回 申 诉 通 知 书 (2014)汴刑监字第5号 罗某某: 你因犯刑讯逼供罪一案不服本院(2012)汴刑终字第132号刑事裁定,以原判认定被害人轻伤的证据不足,该案已超过追诉时效为由,向本院提出申诉。 本院经审查认为:你申诉称原

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

驳 回 申 诉 通 知 书

(2014)汴刑监字第5号

某某

你因犯刑讯逼供罪一案不服本院(2012)汴刑终字第132号刑事裁定,以原判认定被害人轻伤的证据不足,该案已超过追诉时效为由,向本院提出申诉

本院经审查认为:你申诉称原判认定被害人轻伤的证据不足,该案已超过追诉时效的理由不能成立,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二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解释》第三百七十五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重新审判的情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解释》第三百七十五第三款的规定,驳回申诉。

特此通知。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三日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