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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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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中成故意伤害罪通知书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2-09
摘要:(2014)豫法刑申字第65号 程某亮、刘某兰: 你们为原审被告人王中成犯故意伤害罪一案,对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商刑终字第63号刑事附带民事裁定和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2010)商梁刑初字第365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不服,向本院提出申诉。 经审查,你

(2014)豫法刑申字第65号

程某亮、刘某兰:

你们为原审被告人王中成故意伤害罪一案,对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商刑终字第63号刑事附带民事裁定和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2010)商梁刑初字第365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不服,向本院提出申诉。

经审查,你们的申诉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的重新审判的条件,本院决定不对该案再审。

特此通知。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五日

责任编辑: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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