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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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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国东、赵大军、刘欢故意伤害罪通知书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2-09
摘要:(2014)豫法刑申字第476号 白某芹、孟某丽、孟某娟、孟某江: 你们因被告人胡某东、赵某军、刘某犯故意伤害罪一案,对本院(2013)豫法刑二终字第00229号刑事附带民事裁定、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洛刑一初字第7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不服,向本院提出申

(2014)豫法刑申字第476号

白某芹、孟某丽、孟某娟、孟某江:

你们因被告人胡某东、赵某军、刘某犯故意伤害罪一案,对本院(2013)豫法刑二终字第00229号刑事附带民事裁定、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洛刑一初字第7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不服,向本院提出申诉。

经审查,原判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及附带民事赔偿适当。你们的申诉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的重新审判的条件,本院决定不对该案再审。

特此通知。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六日

责任编辑: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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