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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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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照勇,任豪分别犯故意伤害罪、犯窝藏罪通知书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2-09
摘要:通 知 书 (2014)豫法刑申字第00091号 朱某喜、胡某兰: 你们因被告人孟某勇,任某分别犯故意伤害罪、犯窝藏罪一案,对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信刑初字第51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和本院(2012)豫法刑四终字第85号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不服,向本院提出申诉

通 知 书

(2014)豫法刑申字第00091号

朱某喜、胡某兰:

你们因被告人孟某勇,任某分别故意伤害罪、犯窝藏罪一案,对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信刑初字第51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和本院(2012)豫法刑四终字第85号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不服,向本院提出申诉。

经审查,你们的申诉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的重新审判的条件,本院决定不对该案再审。

特此通知。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八日

责任编辑: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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