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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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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德俊盗窃罪通知书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2-09
摘要:(2014)豫法刑申字第241号 李某俊: 你因犯盗窃罪一案,对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安中刑二终字第90号刑事裁定、滑县人民法院(2011)滑刑初字第615号刑事判决不服,向本院提出申诉。 经审查,你的申诉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

(2014)豫法刑申字第241号

李某俊:

你因犯盗窃罪一案,对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安中刑二终字第90号刑事裁定、滑县人民法院(2011)滑刑初字第615号刑事判决不服,向本院提出申诉。

经审查,你的申诉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的重新审判的条件,本院决定不对该案再审。

责任编辑: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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