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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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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发祥故意杀人罪通知书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2-09
摘要:(2014)豫法刑申字第9号 李某祥: 你因犯故意杀人罪一案,对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安刑一终字第239号刑事裁定和内黄县人民法院(2011)内刑初字第49号刑事判决不服,向本院提出申诉。 经审查,你的申诉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

(2014)豫法刑申字第9号

李某祥:

你因犯故意杀人罪一案,对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安刑一终字第239号刑事裁定和内黄县人民法院(2011)内刑初字第49号刑事判决不服,向本院提出申诉。

经审查,你的申诉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的重新审判的条件,本院决定不对该案再审。

特此通知。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八日

责任编辑: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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