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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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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浩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通知书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2-09
摘要:(2015)豫法刑申字第00009号 王某政: 你为被告人王某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一案,对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周刑初字第92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和本院(2011)豫法刑一终字第00101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不服,向本院提出申诉。 经

(2015)豫法刑申字第00009号

王某政:

你为被告人王某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一案,对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周刑初字第92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和本院(2011)豫法刑一终字第00101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不服,向本院提出申诉。

经审查,你的申诉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的重新审判条件,本院决定不对该案再审。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五日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