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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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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秋成刑事驳回申诉通知书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2-08
摘要: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驳 回 申 诉 通 知 书 (2014)焦刑申字00023号 黄秋成: 你不服本院(2011)焦刑终字第16号裁定书,向本院提出申诉,本院依法进行了审查。 你申诉称:原判未采信陆喜菊、黄菊香等人的证言,而此证言可能推翻原定罪量刑;主要证

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驳 回 申 诉 通 知 书

(2014)焦刑申字00023号

秋成

你不服本院(2011)焦刑终字第16号裁定书,向本院提出申诉,本院依法进行了审查。

申诉称:原判未采信陆喜菊、黄菊香等人的证言,而此证言可能推翻原定罪量刑;主要证据不充分,刘四新、刘可印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不具证明力;一审审判程序不合法,未让关键证人出庭作证,影响案件的公正审判。

本院认为,你的申诉没有确切的事实和法律依据,你的申诉理由不能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十二条的规定,决定驳回你的申诉。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日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