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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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靳有子犯故意伤害罪通知书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2-08
摘要:通 知 书 (2014)豫法刑申字第00161号 王某云、靳某召、靳某拌、靳某欢、靳某林: 你们因被告人靳某子犯故意伤害罪一案,对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平刑初字第106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不服,向本院提出申诉。 经审查,你们的申诉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通 知 书

(2014)豫法刑申字第00161号

王某云、靳某召、靳某拌、靳某欢、靳某林:

你们因被告人靳某子犯故意伤害罪一案,对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平刑初字第106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不服,向本院提出申诉。

经审查,你们的申诉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的重新审判的条件,本院决定不对该案再审。

特此通知。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二日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