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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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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纪永犯抢劫罪通知书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2-08
摘要:(2015)豫法刑申字第00115号 职某永: 你为犯抢劫罪一案,对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2004)新刑一初字第49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和本院(2004)豫法刑一终字第447号刑事裁定不服,向本院提出申诉。 经审查,你的申诉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

(2015)豫法刑申字第00115号

职某永:

你为犯抢劫罪一案,对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2004)新刑一初字第49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和本院(2004)豫法刑一终字第447号刑事裁定不服,向本院提出申诉。

经审查,你的申诉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的重新审判条件,本院决定不对该案再审。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一日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