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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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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华磊犯盗窃罪通知书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2-08
摘要:通 知 书 (2014)豫法刑申字第00163号 王某兰: 你因被告人郭某磊犯盗窃罪一案,对郸城县人民法院(2011)郸少刑初字第8号刑事判决和(2011)周少刑终字第29号刑事裁定不服,向本院提出申诉。 经审查,你的申诉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

通 知 书

(2014)豫法刑申字第00163号

王某兰:

你因被告人郭某磊犯盗窃罪一案,对郸城县人民法院(2011)郸少刑初字第8号刑事判决和(2011)周少刑终字第29号刑事裁定不服,向本院提出申诉。

经审查,你的申诉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的重新审判的条件,本院决定不对该案再审。

特此通知。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三日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