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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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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巧红故意杀人罪通知书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2-08
摘要:(2014)豫法刑申字第00496号 康许先、王佳俊: 你们为被告人孙巧红犯故意杀人罪一案,对本院(2013)豫法刑一终字第164号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不服,向本院提出申诉。 经审查,你们的申诉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的重新审判的条

(2014)豫法刑申字第00496号

康许先、王佳俊:

你们为被告人孙巧红犯故意杀人罪一案,对本院(2013)豫法刑一终字第164号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不服,向本院提出申诉。

经审查,你们的申诉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的重新审判的条件,本院决定不对该案再审。

特此通知。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八日

责任编辑: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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