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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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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志强刘志强犯故意杀人罪通知书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2-07
摘要:(2014)豫法刑申字第00070号 刘书臣: 你为刘志强犯故意杀人罪一案,对本院(2003)豫法刑一终字第127号刑事裁定和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2)洛刑一初字第112号刑事判决不服,向本院提出申诉。 经审查,你的申诉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

(2014)豫法刑申字第00070号

刘书臣:

你为志强故意杀人罪一案,对本院(2003)豫法刑一终字第127号刑事裁定和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2)洛刑一初字第112号刑事判决不服,向本院提出申诉。

经审查,你的申诉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的重新审判的条件,本院决定不对该案再审。

特此通知。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一日

责任编辑: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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