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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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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长山合同诈骗罪驳回申诉通知书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2-07
摘要: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 驳 回 申 诉 通 知 书 (2014)驻立刑监字第00033号 丁长山: 你因合同诈骗罪一案,不服本院(2004)驻刑少终字第41号刑事裁定,向本院申诉。你申诉的主要理由是:原判认定事实错误,证据不足;原判定性不准,适用法律错误。请

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

驳 回 申 诉 通 知 书

(2014)驻立刑监字第00033号

丁长山:

你因合同诈骗罪一案,不服本院(2004)驻刑少终字第41号刑事裁定,向本院申诉。你申诉的主要理由是:原判认定事实错误,证据不足;原判定性不准,适用法律错误。请求本案进入再审程序。

本院经复查认为,你的申诉理由不能成立。二审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综上,你的申诉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的进入再审的条件,予以驳回

责任编辑: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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