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西平县人民法院 刑 事 判 决 书 (2014)西刑初字第286号 公诉机关西平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许进权,男,1986年11月27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因涉嫌犯诈骗罪,2014年5月10日被高州市公安局抓获,次日被羁押于高州市看守所,同年5月17日被西平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24日被西平县公安局执行逮捕。现羁押于西平县看守所。 辩护人王贵,河南柏国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苗乐,男,1987年10月11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曾因犯盗窃罪,被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2012年12月28日刑满释放。因涉嫌犯诈骗罪,2014年5月10日被高州市公安局抓获,次日被羁押于高州市看守所,同年5月17日被西平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24日被西平县公安局执行逮捕。现羁押于西平县看守所。 被告人张会远,男,1987年11月16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因涉嫌犯诈骗罪,2014年5月10日被高州市公安局抓获,次日被羁押于高州市看守所,同年5月17日被西平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24日被西平县公安局执行逮捕。现羁押于西平县看守所。 被告人刘某某,男,1988年7月5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因涉嫌犯诈骗罪,2014年5月10日被高州市公安局抓获,次日被羁押于广东省高州市看守所,同年5月17日被西平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24日被西平县公安局执行逮捕。现羁押于西平县看守所。 辩护人尹春萍,河南博建律师事务所律师。 西平县人民检察院以西检公诉刑诉(2014)273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许进权、苗乐、张会远、刘某某涉嫌犯诈骗罪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西平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王娜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许进权及辩护人王贵、被告人苗乐、张会远、刘某某及其辩护人尹春萍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西平县人民检察院指控: 2014年2月份,被告人许进权购买大量手机、手机卡及驻马店市公民个人信息,在广东省高州市金港花园小区租房处,笼络并指使被告人苗乐、张会远、刘某某使用其准备好的手机及公民个人信息,冒充被害人的亲属朋友,给被害人打电话,以因嫖娼被公安机关抓获,需要缴罚款为由,让受害人往被告人许进权准备好的户名为张某二、张龙、杨伟的银行账户上汇款。 一、2014年3月19日,诈骗西平县二郎乡范堂村于某某现金3000元。 二、2014年2月20日,诈骗新蔡县杨庄户乡尹庄村杨某某现金5000元。 三、2014年2月22日,诈骗上蔡县朱里镇居民张某某现金5000元。 四、2014年3月2日,诈骗上蔡县蔡都镇居民陈某某现金5000元。 五、2014年2月19日,诈骗泌阳县贾楼乡居民周某某(现住上海市徐汇区)现金12000元。 六、2014年3月7日,诈骗正阳县真阳镇居民叶某某现金25000元。 七、2014年4月6日,诈骗正阳县熊寨镇居民张某甲现金3000元。 八、2014年4月14日,诈骗新蔡县弥陀寺乡居民郭某某现金3000元。 九、2014年4月26日,诈骗正阳县寒冻镇居民张某乙现金3000元。 十、2014年4月9日,诈骗确山县任店镇居民李某某现金5000元。 十一、2014年5月9日,诈骗正阳县铜钟镇居民段某某现金2000元。 十二、2014年5月5日,诈骗西平县柏城镇居民孙某某现金3000元。 十三、2014年5月6日,诈骗西平县焦庄乡居民王某甲现金3000元。 十四、2014年4月26日,诈骗西平县专探乡居民陈某一现金3000元。 十五、2014年3月2日,诈骗上蔡县黄埠镇居民张某丙现金8000元。 十六、2014年3月4日,诈骗平舆县辛店乡居民胡某某现金10000元。 十七、2014年3月7日,诈骗泌阳县盘古乡居民周某一现金6000元。 十八、2014年3月7日,诈骗确山县普惠寺乡居民张某丁现金5000元。 十九、2014年3月14日,诈骗驻马店市驿城区居民王某二现金3000元。 二十、2014年4月3日,诈骗上蔡县黄埠镇居民马某某现金500元。 二十一、2014年4月23日,诈骗驻马店市驿城区居民刘某一现金3000元。 二十二、2014年4月14日,诈骗泌阳县花园乡居民常某某现金2000元。 二十三、2014年4月23日,诈骗平舆县杨埠镇居民刘某二现金5000元。 二十四、2014年4月20日,诈骗新蔡县黄楼镇居民邢某某现金15000元。 二十五、2014年4月1日,诈骗上蔡县蔡都镇居民程某现金5000元。 二十六、2014年4月16日,诈骗上蔡县蔡都镇居民常某一现金3000元。 二十七、2014年4月25日,诈骗上蔡县东洪镇居民王某三现金3000元。 二十八、2014年4月23日,诈骗西平县权寨镇居民刘某三现金13000元。 二十九、2014年4月12日,诈骗遂平县车站镇居民刘某四现金6000元。 三十、2014年4月17日,诈骗西平县重渠乡居民李某一现金3000元。 三十一、2014年4月18日,诈骗确山县竹沟镇居民姜某某现金20000元。 三十二、2014年4月19日,诈骗泌阳县高邑乡居民陈某二现金5000元。 三十三、2014年5月5日,诈骗驻马店市驿城区金桥办事处居民张某一现金5000元。 三十四、2014年5月10日,诈骗驻马店市白桥路居民王某四现金40000元。 三十五、2014年5月10日,诈骗驻马店市驿城区中华路居民叶某一现金5000元。 三十六、2014年5月10日,诈骗正阳县真阳镇居民钱某某现金10000元。 三十七、2014年4月10日,诈骗西平县柏城镇居民孙某一现金3000元。 三十八、2014年4月12日,诈骗正阳县彭桥乡居民王某五现金3000元。 三十九、2014年4月19日,诈骗确山县普惠寺乡居民刘某五现金4000元。 四十、2014年4月2日,诈骗正阳县闾河乡居民梦某现金5000元。 四十一、2014年2月20日,诈骗遂平县槐树乡居民吴某某现金3000元。 四十二、2014年4月11日,诈骗驻马店市南海路居民甘某某现金2000元。 四十三、2014年4月15日,诈骗新蔡县河坞乡居民王某六现金8000元。 四十四、2014年5月9日,诈骗西平县专探乡居民杨某一现金3000元。 四十五、2014年5月9日,诈骗西平县柏城镇居民李某二现金25000元。 四十六、2014年2月28日,诈骗上蔡县蔡都镇居民高某某现金2000元。 四十七、2014年4月17日,诈骗汝南县老君庙镇居民闫某某现金3000元。 四十八、2014年3月5日,诈骗上蔡县五龙乡居民刘某甲现金6000元。 四十九、2014年3月28日,诈骗上蔡县洙湖镇居民殷某现金4000元。 五十、2014年4月11日,诈骗西平县柏城镇居民李某三现金800元。 五十一、2014年5月9日,诈骗西平县柏城镇居民李某四现金4500元。 五十二、2014年3月17日,诈骗上蔡县和店乡居民王甲现金3000元。 五十三、2014年3月3日,诈骗上蔡县东洪镇居民穆某现金6000元。 五十四、2014年4月18日,诈骗上蔡县蔡都镇居民关某某现金6000元。 五十五、2014年4月22日,诈骗泌阳县付庄乡居民崔某某现金3000元。 五十六、2014年4月22日,诈骗平舆县射桥镇居民白某某现金1000元。 五十七、2014年4月20日,诈骗新蔡县古吕镇居民胡某一现金1000元。 五十八、2014年4月19日,诈骗新蔡县河坞乡居民庞某某现金2000元。 五十九、2014年3月14日,诈骗确山县盘龙镇居民张某甲现金3000元。 六十、2014年4月26日,诈骗驻马店市驿城区诸市乡居民车某某现金3000元。 六十一、2014年3月22日,诈骗新蔡县古吕镇居民刘某乙现金5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