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
刑 事 判 决 书
(2015)中刑初字第98号
公诉机关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朱军民,男,1971年1月9日出生,汉族。因涉嫌犯诈骗罪于2014年10月18日被郑州市公安局建设路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1月24日经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于同年11月25日由郑州市公安局建设路分局执行逮捕。现羁押于郑州市第二看守所。
辩护人侯建伟,河南万翔律师事务所律师。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检察院以郑中检公诉刑诉(2015)79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朱军民犯诈骗罪,于2015年4月27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付靖文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朱军民及其辩护人侯建伟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检察院指控:
2013年10月份,被告人朱军民以能够找人帮助被害人彭某快速办理驾驶证为由,骗取彭某5000元现金。2014年5月份,朱军民以虚构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后勤科科长的身份,以能够帮助彭某的姐姐彭某甲办理函授本科毕业证为由,骗取彭某2000元现金,先后共计骗取彭某现金7000元。
2014年4月份,被告人朱军民虚构郑州航院副院长的身份,以可以通过郑州交通运输委员会的朋友低价购买公务员小区的住房为由,先后骗取被害人孔某现金共计175000元。
2014年7月25日,被告人朱军民声称其可以通过熟人帮助被害人吴某正在郑州大学就读的儿子转专业为由,骗取被害人吴某现金70000元。
2014年8月份,被告人朱军民虚构华航航空学校办公室主任的身份,以可以通过其弟委托郑州市中原区政府办公室主任赵某把被害人杨某安排到郑州市建设路办事处工作为由,骗取被害人杨某现金60000元。
2014年8月份,被告人朱军民虚构华航航空学校办公室主任的身份,以可以通过其弟委托郑州市中原区办公室主任赵某把被害人潘某的女儿安排到郑州市建设路办事处工作为由,骗取被害人潘某现金95000元。
针对上述指控,公诉机关提供了被告人朱军民的供述,被害人彭某、孔某、吴某、杨某、潘某的报案及陈述,证人赵某、张某、刘某、朱某的证言,证明、情况说明、收据、到案经过、身份证明等书证。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朱军民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请求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朱军民辩称:其没有骗彭某、孔某、吴某,杨某、潘某的钱其收了之后还没有去办,钱存在其交通银行的工资卡上了,而且已经和他们商量好退钱的事情了。其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是:朱军民收取吴某七万元钱转专业的费用已支付给高志勇,因高志勇无法查证,故该笔犯罪数额不应认定,且朱军民系初犯,建议法院从轻处罚。
经审理查明:2013年10月份,被告人朱军民以能够找人帮助被害人彭某快速办理驾驶证为由,骗取彭某5000元现金。2014年5月份,朱军民以虚构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后勤科科长的身份,以能够帮助彭某的姐姐彭某甲办理函授本科毕业证为由,骗取彭某2000元现金,先后共计骗取彭某现金7000元。
2014年4月份,被告人朱军民虚构郑州航院副院长的身份,以可以通过郑州交通运输委员会的朋友低价购买公务员小区的住房为由,先后骗取被害人孔某现金共计175000元。
2014年7月25日,被告人朱军民声称其可以通过熟人帮助被害人吴某被郑州大学录取的儿子转专业为由,骗取被害人吴某现金70000元。
2014年8月份,被告人朱军民虚构华航航空学校办公室主任的身份,以可以通过其弟委托郑州市中原区政府办公室主任赵某把被害人杨某安排到郑州市建设路办事处工作为由,骗取被害人杨某现金60000元。
2014年8月份,被告人朱军民虚构华航航空学校办公室主任的身份,以可以通过其弟委托郑州市中原区办公室主任赵某把被害人潘某的女儿安排到郑州市建设路办事处工作为由,骗取被害人潘某现金95000元。
2014年10月17日,被告人朱军民被杨某等人扭送至公安机关。
上述事实,有公诉机关当庭出示的下列证据予以证实:
1、被告人朱军民在公安机关的供述,证实其是在中国民航管理干部学院河南教学区办公室主任,这个学校是公办民助性质的,地址在江山路与清华园路交叉口,还证实①2013年年底的时候,彭某找其帮他办驾驶证,其要了他4000元钱,后来因为他是外地户口又找他要了1000元钱,其收到钱之后发现彭某的理考没有过,就到中原驾校交了4000元钱报名,但是后来彭某一直没有去练车,驾驶证一直也没有办下来;2014年10月份的时候,彭某又说他姐姐彭某甲想办一个函授本科毕业证,其就收了2000元钱的报名费,后来其把钱交给了河南省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的胡某老师了,后来彭某说毕业证不想办了,其就没有再帮他办了。②2008年的时候其认识了孔某,后来通过了解得知她们家准备在郑州买一套便宜的房子,因为其有一个交通委叫刘某的朋友说他有一套公务员小区的房子准备卖,价格是4600元左右,这套房子已经交了17万元,如果要的话就先把17万元的首付交了,其就把事情告诉了孔某,之后孔某陆续给了其175000元,其给她写了两张17万的收据。③2014年7月底的时候,其一个朋友王某某找到其说他儿子上郑州大学调专业的事情需要帮忙,其当时答应他找人帮忙并说如果事情办不好费用全退,后来在秦岭路与沁河路交叉口的郑州银行取了7万元钱给了其,其打了一张7万元的收条,其确实找人帮王某某问这个事情了,但是别人说开学之前办不好,其拿到钱之后用于还账了。④2014年8月底的时候其朋友张某让其帮他妻子杨某找个工作,其说可以安排到建设路办事处工作但是需要花钱,后来张某给了其6万元,9月23日的时候张某说杨某的年龄太大了,不想去办事处了,他还说有一个老领导的女儿潘某甲能不能安排到建设路办事处,后来其和潘某甲的父亲在张某的办公室见面,潘某甲的父亲在张某的办公室分两次给了其9.5万元现金和潘某甲的简历等,其没有找人安排杨某和潘某甲去建设路办事处的事情,其是骗他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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