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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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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杰犯故意毁坏财物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1-28
摘要:(2015)西少刑初字第53号 公诉机关西华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马某某,男,1987年10月29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户籍所在地河南省周口市西华县。 西华县人民检察院以西检刑诉(2015)4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马某某犯故意毁坏财物罪罪,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

(2015)西少刑初字第53号

公诉机关西华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马某某,男,1987年10月29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户籍所在地河南省周口市西华县。

西华县人民检察院以西检刑诉(2015)4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马某某犯故意毁坏财物罪罪,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5年7月9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西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张哲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马某某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西华县人民检察院指控:1、2015年1月底,被告人马某某窜至西华县城关镇汉唐大街中段路北三楼西户,用其随身带的502粘胶挤入宋某某的防盗门锁芯,将宋某某中的锁芯恶意破坏。

2、2015年1月底,被告人马某某窜至西华县城关镇汉唐大街中段19号楼东1单元501室,用其随身带的502粘胶挤入胡某某家的防盗门锁芯,将胡某某家中的锁芯恶意破坏。

3、2015年2月14日,被告人马某某窜至西华县人民路东段路南葡京驿站宾馆西临街楼,用其随身带的502粘胶挤入何某某家的防盗门锁芯,将何某某家中的锁芯恶意破坏。

4、2015年2月14日,被告人马某某窜至西华县人民路东段路南葡京驿站宾馆南居民楼中,用其随身带的502粘胶挤入宋某甲家的防盗门锁芯,将宋某甲家中的锁芯恶意破坏。

5、2015年3月初,被告人马某某窜至西华县城关镇人民路西段路南临街楼2单元4楼西户,用其随身带的502粘胶挤入杨某某家的防盗门锁芯,将杨某某家中的锁芯恶意破坏。

6、2015年3月1日,被告人马某某窜至西华县人民路东段路南葡京驿站宾馆西临街楼,用其随身带的502粘胶挤入何某某家的防盗门锁芯,将何某某家中的锁芯恶意破坏。

7、2015年3月2日,被告人马某某窜至西华县城关镇新地世纪城1号楼2单元501室,用其随身带的502粘胶挤入张某丙家的防盗门锁芯,将张某丙家中的锁芯恶意破坏。

8、2015年3月4日,被告人马某某窜至西华县城关镇新地世纪城1号楼2单元501室,用其随身带的502粘胶挤入张某丙家的防盗门锁芯,将张某丙家中的锁芯恶意破坏。

9、2015年3月4日,被告人马某某窜至西华县城关镇城关镇现代城小区D4区602室,用其随身带的502粘胶挤入赵某某家的防盗门锁芯,将赵某某家中的锁芯恶意破坏。

10、2015年3月4日,被告人马某某窜至西华县城关镇城关镇现代城小区A区2单元401室,用其随身带的502粘胶挤入薛某某家的防盗门锁芯,将薛某某家中的锁芯恶意破坏。

11、2015年3月4日,被告人马某某窜至西华县城关镇新地世纪城9号楼3单元402室,用其随身带的502粘胶挤入宋某乙家的防盗门锁芯,将宋某乙家中的锁芯恶意破坏。

12、2015年3月4日,被告人马某某窜至西华县城关镇新地世纪城1号楼4单元502室,用其随身带的502粘胶挤入乔某某家的防盗门锁芯,将乔某某家中的锁芯恶意破坏。

13、2015年2月14日,被告人马某某窜至西华县城关镇汉唐大街中段路北三楼西户,用其随身带的502粘胶挤入宋某某的防盗门锁芯,将宋某某中的锁芯恶意破坏。

14、2015年3月4日,被告人马某某窜至西华县城关镇新地世纪城3号楼2单元402室,用其随身带的502粘胶挤入袁某某家的防盗门锁芯,将袁某某家中的锁芯恶意破坏。

15、2015年3月2日至3日,被告人马某某窜至西华县城关镇新地世纪城3号楼1单元402室,用其随身带的502粘胶挤入石某某家的防盗门锁芯,将石某某家中的锁芯恶意破坏。

公诉机关向本院提交了相关证据,认为被告人马某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提请依法惩处。

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罪名及犯罪事实均无异议,请求从轻处罚。

经审理查明:1、2015年1月底,被告人马某某窜至西华县城关镇汉唐大街中段路北三楼西户,用其随身带的502粘胶挤入宋某某的防盗门锁芯,将宋某某中的锁芯恶意破坏。

2、2015年1月底,被告人马某某窜至西华县城关镇汉唐大街中段19号楼东1单元501室,用其随身带的502粘胶挤入胡某某家的防盗门锁芯,将胡某某家中的锁芯恶意破坏。

3、2015年2月14日,被告人马某某窜至西华县人民路东段路南葡京驿站宾馆西临街楼,用其随身带的502粘胶挤入何某某家的防盗门锁芯,将何某某家中的锁芯恶意破坏。

4、2015年2月14日,被告人马某某窜至西华县人民路东段路南葡京驿站宾馆南居民楼中,用其随身带的502粘胶挤入宋某甲家的防盗门锁芯,将宋某甲家中的锁芯恶意破坏。

5、2015年3月初,被告人马某某窜至西华县城关镇人民路西段路南临街楼2单元4楼西户,用其随身带的502粘胶挤入杨某某家的防盗门锁芯,将杨某某家中的锁芯恶意破坏。

6、2015年3月1日,被告人马某某窜至西华县人民路东段路南葡京驿站宾馆西临街楼,用其随身带的502粘胶挤入何某某家的防盗门锁芯,将何某某家中的锁芯恶意破坏。

7、2015年3月2日,被告人马某某窜至西华县城关镇新地世纪城1号楼2单元501室,用其随身带的502粘胶挤入张某丙家的防盗门锁芯,将张某丙家中的锁芯恶意破坏。

8、2015年3月4日,被告人马某某窜至西华县城关镇新地世纪城1号楼2单元501室,用其随身带的502粘胶挤入张某丙家的防盗门锁芯,将张某丙家中的锁芯恶意破坏。

9、2015年3月4日,被告人马某某窜至西华县城关镇城关镇现代城小区D4区602室,用其随身带的502粘胶挤入赵某某家的防盗门锁芯,将赵某某家中的锁芯恶意破坏。

10、2015年3月4日,被告人马某某窜至西华县城关镇城关镇现代城小区A区2单元401室,用其随身带的502粘胶挤入薛某某家的防盗门锁芯,将薛某某家中的锁芯恶意破坏。

11、2015年3月4日,被告人马某某窜至西华县城关镇新地世纪城9号楼3单元402室,用其随身带的502粘胶挤入宋某乙家的防盗门锁芯,将宋某乙家中的锁芯恶意破坏。

12、2015年3月4日,被告人马某某窜至西华县城关镇新地世纪城1号楼4单元502室,用其随身带的502粘胶挤入乔某某家的防盗门锁芯,将乔某某家中的锁芯恶意破坏。

13、2015年2月14日,被告人马某某窜至西华县城关镇汉唐大街中段路北三楼西户,用其随身带的502粘胶挤入宋某某的防盗门锁芯,将宋某某中的锁芯恶意破坏。

14、2015年3月4日,被告人马某某窜至西华县城关镇新地世纪城3号楼2单元402室,用其随身带的502粘胶挤入袁某某家的防盗门锁芯,将袁某某家中的锁芯恶意破坏。

15、2015年3月2日至3日,被告人马某某窜至西华县城关镇新地世纪城3号楼1单元402室,用其随身带的502粘胶挤入石某某家的防盗门锁芯,将石某某家中的锁芯恶意破坏。

上述事实,有被告人马某某的供述和辩解、被害人陈述、被告人马某某户籍证明及前科证明、鉴定报告、领条、扣押物

品清单及照片、发破案报告等证据予以证实。

以上证据经庭审举证、质证,控辩双方对本案证据均无异议,证据具有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应予采信;证据之间能够互相印证,证明被告人多次故意毁坏财物的犯罪事实。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