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刑事判决书

旗下栏目: 刑事判决书

罪犯早尔古.艾买提减刑一案刑事裁定书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1-13
摘要: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刑 事 裁 定 书 (2015)新中法刑执字第3367号 罪犯早尔古o艾买提,曾用名刘艳敏,女,1971年3月20日出生,维吾尔族,初中辍学,原住新疆麦盖提县。现在河南省女子监狱服刑。 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于2011年12月22日作出(2

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刑 事 裁 定 书

(2015)新中法刑执字第3367号

罪犯早尔古o艾买提,曾用名刘艳敏,女,1971年3月20日出生,维吾尔族,初中辍学,原住新疆麦盖提县。现在河南省女子监狱服刑。

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于2011年12月22日作出(2011)商睢区少刑初字第169号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早尔古o艾买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刑期自2011年7月6日起至2016年7月5日止。于2012年2月9日送入河南省女子监狱服刑改造。河南省女子监狱经过在监狱公示、检察机关的监督,提出对罪犯早尔古o艾买提减去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的建议,于2015年6月25日报送本院审理。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监狱执行机关、新乡市人民检察院分别派人出庭履行职务。现已审理终结。

执行机关河南省女子监狱提出,罪犯早尔古o艾买提自入狱以来,确有悔改表现,并提供了相关书证予以证实,建议对其减刑

原判认为,2007年1月28日夜12时许,被告人早尔古o艾买提在商丘市睢阳区自己家中,发现丈夫南某某将其女儿某某.奥布力强奸,非常恼怒与南某某发生激烈争吵并让南某某去死,后将五六片安乃近药片让南喝下,趁南某某昏昏欲睡之机,用胳膊架着南某某到本村北地一机井旁,看着南某某投井死亡。

经审理查明,罪犯早尔古o艾买提自入狱以来,认罪服法;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积极参加劳动,完成劳动任务。2013年8月、2014年1月、2014年6月、2014年12月、2015年5月表扬5次;2013年3月记功1次;2013年11月被评为监狱级改造积极分子。上述事实有执行机关提供的罪犯奖励审批表、罪犯评审鉴定表、证人段某某、李某某证言等证据在案佐证。

本院认为,罪犯早尔古o艾买提在服刑期间,认罪服法,确有悔改表现,符合减刑条件,可予减刑。根据其改造表现和所犯罪行及其情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对罪犯早尔古o艾买提准予减去有期徒刑十一个月。

(刑期自2011年7月6日起至2015年8月5日止)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 判 长 :赵西云

审 判 员 :李景昌

代理审判员 :张国飞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六日

书 记 员 :赵苏娅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