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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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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建德、关玉军、王建存、李元风、吕元海、王金生、封金太、封成义涉嫌盗窃罪,被告人封金太、封金付、封成义、李元风、魏建松、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1-12
摘要:(2013)社刑初字第00199-2号 公诉机关河南省社旗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郭建德,男,59岁。1991年12月2日因犯盗窃罪、窝赃罪被社旗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因涉嫌盗窃,于2012年11月13日被社旗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因涉嫌盗窃犯罪,2012年11月30日经社

(2013)社刑初字第00199-2号

公诉机关河南省社旗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建德,男,59岁。1991年12月2日因犯盗窃罪、窝赃罪被社旗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因涉嫌盗窃,于2012年11月13日被社旗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因涉嫌盗窃犯罪,2012年11月30日经社旗县人民检察院批准,于同日被社旗县公安局逮捕。现羁押于社旗县看守所。

被告人关玉军,男,44岁。2011年3月15日因犯盗窃罪被社旗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因涉嫌盗窃,于2012年11月13日被社旗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因涉嫌盗窃犯罪,2012年11月30日经社旗县人民检察院批准,于同日被社旗县公安局逮捕。现羁押于社旗县看守所。

被告人吕元海,男,60岁。1997年8月20日因犯窝赃罪被社旗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五个月。2002年5月22日因犯盗窃罪被社旗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年,2009年6月10日刑满释放。因涉嫌盗窃,于2012年11月7日被社旗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因涉嫌盗窃犯罪,2012年11月30日经社旗县人民检察院批准,于同日被社旗县公安局逮捕。现羁押于社旗县看守所。

被告人李元风,女,45岁。因涉嫌盗窃,于2012年11月13日被社旗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因涉嫌盗窃犯罪,2012年11月30日经社旗县人民检察院批准,于次日被社旗县公安局逮捕。现羁押于南阳市看守所。

被告人王建存(又名王圆圆),女,31岁。2011年3月15日因犯盗窃罪被社旗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因涉嫌盗窃,于2012年12月26日被社旗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因涉嫌盗窃犯罪,2012年12月31日经社旗县人民检察院批准,于次日被社旗县公安局逮捕。现羁押于南阳市看守所。

被告人封金太,男,42岁。2004年1月7日因犯盗窃罪被社旗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2010年5月7日因犯盗窃罪被社旗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因涉嫌盗窃,于2012年11月14日被社旗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因涉嫌盗窃犯罪,2012年11月30日经社旗县人民检察院批准,于同日被社旗县公安局逮捕。现羁押于社旗县看守所。

被告人王金生,男,60岁。1983年12月7日因犯盗窃罪被社旗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因涉嫌盗窃,于2012年11月13日被社旗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因涉嫌盗窃犯罪,2012年11月30日经社旗县人民检察院批准,于同日被社旗县公安局逮捕。现羁押于社旗县看守所。

被告人封成义,男,57岁。2006年11月16日因犯盗窃罪被社旗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2009年3月24日刑满释放。因涉嫌盗窃,于2012年12月16日被社旗县公安局监视居住。

被告人薛龙朝,男,48岁。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于2012年11月17日被社旗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2012年11月30日经社旗县人民检察院批准,于同日被社旗县公安局逮捕。经本院决定,于2013年9月18日被取保候审。

被告人尚子印,男,47岁。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于2012年11月18日被社旗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2012年11月30日经社旗县人民检察院批准,于同日被社旗县公安局逮捕。经本院决定,于2013年8月29日被取保候审。

被告人杨有才,男,48岁。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于2012年11月18日被社旗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2012年11月30日经社旗县人民检察院批准,于次日被社旗县公安局逮捕。2013年3月8日被社旗县公安局取保候审。

被告人魏建松,男,33岁。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于2012年11月17日被社旗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于2012年11月21日被社旗县公安局取保候审。

被告人司梅顺,男,51岁。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于2012年11月19日被社旗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于2012年11月22日被社旗县公安局取保候审。

被告人封金付,男,46岁。2010年5月7日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社旗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于2012年11月24日被社旗县公安局监视居住。

被告人郝生友,男,64岁。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窝藏罪,于2012年12月13日被社旗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窝藏犯罪,2012年12月24日经社旗县人民检察院批准,于次日被社旗县公安局逮捕。2013年9月6日经本院决定被取保候审。

社旗县人民检察院以社检刑诉(2013)183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建德关玉军、王建存、李元风、吕元海、王金生、封金太、封成义犯盗窃罪,被告人封金太、封金付、封成义、李元风、魏建松、薛龙朝、杨有才、尚子印、司梅顺、郝生友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告人郝生友犯窝藏罪,于2013年9月4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在审理过程中,由于影响案件审理的原因已消除。故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一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恢复审理。

审判长  冯春光

审判员  闫宗淼

审判员  王青山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三日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