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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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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平玩涉嫌忽职守罪一案再审刑事中止裁定书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1-12
摘要:(2014)社刑再初字第00002号 原公诉机关河南省社旗县人民检察院 原审被告人张平,男,45岁。 本院在审理原审被告人张平玩忽职守一案中,因案情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2014)社刑再初字第00002号

原公诉机关河南省社旗县人民检察院

原审被告人张平,男,45岁。

本院在审理原审被告人张平玩忽职守一案中,因案情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