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刑事判决书

旗下栏目: 刑事判决书

李励盗窃罪一案一审刑事判决书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1-12
摘要:被告人李励曾因盗窃罪于2014年5月27日被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于2014年6月21日刑满释放,其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之罪,属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依法可

被告人李励曾因盗窃罪于2014年5月27日被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于2014年6月21日刑满释放,其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之罪,属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