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刑事判决书

旗下栏目: 刑事判决书

被告人安静张彦娟等二人职务侵占一案一审刑事判决书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1-10
摘要: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刑 事 判 决 书 (2014)驿刑初字第634号 公诉机关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安静,女,1992年3月12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捕前系驻马店市爱家百货美食城收银员,住驻马店市驿城区顺河乡马庄村委后赵庄46号

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刑 事 判 决 书

(2014)驿刑初字第634号

公诉机关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安静,女,1992年3月12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捕前系驻马店市爱家百货美食城收银员,住驻马店市驿城区顺河乡马庄村委后赵庄46号。因涉嫌犯职务侵占罪于2014年4月29日被驻马店市公安局西园分局抓获,次日被该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6日被执行逮捕。现押于驻马店市看守所。

辩护人陈青、张巍,河南民青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张彦娟,女,1991年9月8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捕前系驻马店市爱家百货美食城收银员,户籍地湖北省孝感市大悟县三里镇护岭村2组2号,住驻马店市驿城区桑王庄。因涉嫌犯职务侵占罪于2014年4月29日被驻马店市公安局西园分局抓获,次日被该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6日被执行逮捕。现押于驻马店市看守所。

辩护人闫岩,河南展志律师事务所律师。

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检察院以驻驿检刑诉(2014)473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安静、张彦娟犯职务侵占罪,于2014年9月30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罗静静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安静及其辩护人陈青、张巍、被告人张彦娟及其辩护人闫岩到庭参加诉讼。期间,因公诉机关建议补充侦查,本案延期审理两次。现已审理终结。

公诉机关指控,2013年7月份以来,被告人安静、张彦娟在驻马店市驿城区雪松路爱家百货四楼美食城收银。二人利用美食城收银系统漏洞,多次在客户退还充值卡时在两台收银机上同时操作退款,套取现金。经鉴定,二被告人共侵占美食城钱款282.4977万元。其中,安静侵占178.5282万元,张彦娟侵占103.9695万元。

针对指控,公诉机关提供了被告人供述、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书证、鉴定意见等证据,认为被告人安静、张彦娟的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提请本院依法惩处。

被告人安静、张彦娟当庭对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被告人安静辩护人提出:1.鉴定意见中部分数额较小,认定安静侵占不合常理,应予扣除;2.安静使用赃款所购房屋应以现有房屋价值计算退赃数额;3.充值卡中尚未套现数额属犯罪未遂;4.安静有坦白情节,积极退赃,应从轻处罚;5.被害单位收银系统有漏洞,属明显过错。建议对安静在法定刑下减轻处罚。

被告人张彦娟辩护人提出:1.张彦娟的犯罪数额应按照其个人所占有的89万元并减去储值卡中尚未占有的数额计算;2.其超额退赃,认罪、悔罪,被害单位存在过错。建议对张彦娟减轻处罚。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安静、张彦娟同在爱家量贩有限公司驻马店市驿城区雪松路爱家百货四楼美食城作收银员。2013年7月份以来,安静利用掌握的张彦娟操作密码,在为客户退美食消费充值卡内余额时,同时在两台收银机上操作,致收银系统两倍退款,除应退还客户钱款外,余款个人占有。同年9月,安静又与张彦娟预谋共同采用上述方式从美食城套取钱款,所得款项二人平分。经鉴定,安静、张彦娟共侵占263.067951万元。其中,安静2013年7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二次操作空退款2.9806万元,同年9月1日至2014年4月26日期间二次操作空退款170.295321万元;张彦娟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4月28日期间二次操作空退款89.79203万元。

另查明,被告人安静、张彦娟利用所侵占钱款办理的爱家美食卡不记名、不挂失,可当现金消费亦可兑换现金。

还查明,被告人安静、张彦娟到案后均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又查明,被告人安静用赃款购买住房一套,另装修费用约5万元。案发后,安静退还侵占款物共计141.95163万元(包括所购住房、爱家百货储值卡、现金),张彦娟退还侵占款物共计92.19301万元(包括现金、爱家百货储值卡)。

上述事实,有公诉机关提供的下列证据证实:

1.被告人供述

(1)安静供述:2013年,她和张彦娟均系爱家百货美食城收银员,各使用一台收款机负责美食城的收银工作。具体正规的工作流程操作是:顾客到美食城消费需到收银台给一张余额为零的空白储值卡充值。待顾客消费完退钱时,收银员在收银系统上点退款,之后在读卡器上刷卡,点击确认,卡上的金额即归零,收银员把余额兑换成现金退给顾客。因收银台总出现错账,若账款不符,公司让收银员自己把钱补上。后她得知一种平错账的办法。具体操作如下:顾客消费完退钱时,先在一台收款机上点退款,后在读卡器上刷卡,确认退款时先不点确认键,而是在另一台机器上进行同样操作,最后两台机器同时点确认。该卡在系统上就显示可退出应退金额的两倍,即该卡完成两次退款,多退的钱自己占有。同年7月份始,她用张彦娟的密码使用上述方法多退款后自己占有。后她每天都进行这样的操作,少则每天多退几百元,多则每天多退一两千。同年9月份,张彦娟因错账较多想辞职,她告知张上述方法并把自己的密码告诉张彦娟,并协商将共同操作的钱平分,单独操作多退的钱归个人所有。遇到美食城现金收入少时,把多退的钱按500元一张存到不记名不挂失的空白美食城就餐储值卡上。她个人通过上述方式获益有价值80多万元爱家美食卡、银行存款10.3万元、现金3万元、用37万元购买嘉和雅苑小区房屋一套、装修费5万元、平时花销十几万元,另给朋友许某某2.5万元的美食城储值卡。

(2)张彦娟供述:2012年元旦始,她到爱家百货美食城当收银员,负责把顾客在美食城就餐充值后未消费完的卡上余额退给顾客并收回美食卡。具体正规操作与安静所述一致。2013年初,安静同在美食城做收银员,她们每人操作一台收款机。同年9月份,她与安静谈到个人垫钱补正错账时,安静称利用收银系统漏洞可平错账,即同时在两台收款机上退款,具体操作与安静所述一致。后二人协商一起做,并把多退的钱平分。在得知对方的密码后,她们可单独同时操作两台机器,充值时在自己的机器上进行,退钱时在她俩的机器上同时退。最初,她们每天只多退几百元,几乎每天都做。胆子变大后,就多退一两千、三四千。她所侵占美食城的钱款有90万许,其中有40多万存银行、45万美食卡(面值500元共900张)及6万多元现金。

2.证人证言

(1)许某某证言,证明2014年3月份,安静给她多张爱家百货美食卡,后她把这些卡在美食城消费。

(2)邵某某证言,证明她银行卡上的10万多元及家中的3万元现金均系女儿安静所给。安静花37万元在嘉和雅苑小区买套房子,装修花几万元。

(3)安某某证言,证明女儿安静在爱家百货美食广场从事收银工作。他妻子卡上的10万元、家中的3万元现金和8盒多美食卡以及用他名字购房的房款37万元、装修5万元均是安静给的。

3.搜查、提取笔录

(1)搜查笔录,证明2014年4月29日,公安机关对驻马店市驿城区桑王庄张彦娟的租房处进行搜查并扣押现金、涉案物品的情况。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