掏钱托人买京牌男子被骗4万元 (记者常鑫)孙某谎称其亲戚在市交管局工作,能帮忙办理机动车号牌,诈骗谭先生4万元。近日,西城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孙某有期徒刑10个月,缓期1年,并处罚金1000元。 谭先生曾多次参加小汽车车牌摇号,一直未中签。2013年年底,谭先生在跟同事聊天时,提到了车牌未中签的事。一位同事向他引荐了孙某。 2014年1月8日,孙某谎称其亲戚在市交管局,可帮忙办理车辆牌照,但需4万元费用。此后,谭先生分两次通过网银向孙某账户如数汇款。孙某称,2014年春节后车牌即可到手。春节过后,经几次催促,谭先生从孙某处得知,车牌涨价,还需提供1万元。急切想购车的谭先生于2014年4月24日,又向孙某账户汇款1万元。 接下来的日子,孙某以各种理由推托,谭先生感觉被骗,便向孙某要钱。2015年年初,谭先生告知孙某自己想报警,孙某迫于压力还给了谭先生1万元。 2015年5月12日,孙某接到公安机关传唤通知,6天后,孙某家属退赔谭先生4万元。 36岁的孙某,女,大学本科文化,无业。据其供述,“我没有亲戚在交管局,也没有亲戚可以给人办理机动车牌照。我向谭先生要钱是因为当时手头比较紧,我就想要过钱来,先花着。后来因为手里没钱了,又向他编理由说办事还需要钱,向他要了1万元。” 近日,西城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孙某提起公诉。西城法院判处孙某有期徒刑10个月,缓期1年执行,并处罚金1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