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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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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用辉等诈骗二审刑事裁定书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5-12-29
摘要: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 刑 事 裁 定 书 (2015)驻刑二终字第00066号 原公诉机关河南省泌阳县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许用辉,男,1994年出生,汉族,大专文化,农民,住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因涉嫌犯诈骗罪于2014年10月30日被抓获,同年11月

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

刑 事 裁 定 书

(2015)驻刑二终字第00066号

原公诉机关河南省泌阳县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许用辉,男,1994年出生,汉族,大专文化,农民,住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因涉嫌犯诈骗罪于2014年10月30日被抓获,同年11月1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5日被执行逮捕。现羁押于泌阳县看守所。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黄雪娇,女,1995年出生,汉族,中专文化,农民,住湖北省宜昌市当阳市。因涉嫌犯诈骗罪于2014年10月30日被抓获,同年11月1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5日被执行逮捕。现羁押于泌阳县看守所。

原审被告人周进,男,1994年出生,汉族,高中文化,农民,住广东省韶关市仁化县。因涉嫌犯诈骗罪于2014年10月30日被抓获,同年11月1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5日被执行逮捕,2015年2月4日被泌阳县人民法院取保候审。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熊浩,女,1993年出生,汉族,初中文化,农民,住江西省樟树市。因涉嫌犯诈骗罪于2014年10月30日被抓获,同年11月1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5日被执行逮捕。现羁押于泌阳县看守所。

辩护人梁勇,河南盘古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丁志明,男,1990年出生,汉族,大专文化,农民,住江西省赣州市宁都县。因涉嫌犯诈骗罪于2014年10月30日被抓获,同年11月1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5日被执行逮捕。现羁押于泌阳县看守所。

辩护人钟启,河南盘古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冯际福,男,1992年出生,汉族,大专文化程度,农民,住广西壮族自治区巴马瑶族自治县。因涉嫌犯诈骗罪于2014年10月30日被抓获,同年11月1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5日被执行逮捕。现羁押于泌阳县看守所。

原审被告人陈婷婷,女,1995年出生,汉族,初中文化,农民,住四川省营山县。因涉嫌犯诈骗罪于2014年10月30日被抓获,同年11月1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5日被执行逮捕,2015年2月4日被泌阳县人民法院取保候审。

原审被告人罗晓强,男,1993年出生,汉族,初中文化,农民,住广东省揭阳市普宁市。因涉嫌犯诈骗罪于2014年10月30日被抓获,同年11月1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5日被执行逮捕,2015年2月4日被泌阳县人民法院取保候审。

原审被告人刘尤健,男,1992年出生,汉族,大学文化,农民,住江西省赣县。因涉嫌犯诈骗罪于2014年10月30日被抓获,同年11月1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5日被执行逮捕,2015年2月4日被泌阳县人民法院取保候审。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方桂勇,男,1993年出生,汉族,中专文化,农民,住重庆市忠县。因涉嫌犯诈骗罪于2014年10月30日被抓获,同年11月1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5日被执行逮捕。现羁押于泌阳县看守所。

原审被告人王庭政,男,1988年出生,汉族,高中文化,农民,住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会东县。因涉嫌犯诈骗罪于2014年10月30日被抓获,同年11月1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5日被执行逮捕,2015年2月10日被泌阳县人民法院取保候审。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凌征路,男,1991年出生,汉族,高中文化,农民,住广西省贵港市北区。因涉嫌犯诈骗罪于2014年10月30日被抓获,同年11月1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5日被执行逮捕。现羁押于泌阳县看守所。

原审被告人林海强,男,1989年出生,汉族,大专文化,农民,住广西壮族自治区钟山县。因涉嫌犯诈骗罪于2014年10月30日被抓获,同年11月1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5日被执行逮捕,2015年2月4日被泌阳县人民法院取保候审。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周任,男,1990年出生,汉族,中专文化程度,农民,住湖北省浠水县。因涉嫌犯诈骗罪于2014年10月30日被抓获,同年11月1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5日被执行逮捕。现羁押于泌阳县看守所。

原审被告人曾祥威,男,1994年出生,汉族,初中文化,农民,住广东省五华县。因涉嫌犯诈骗罪于2014年10月30日被抓获,同年11月1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5日被执行逮捕。2015年7月29日被泌阳县人民法院取保候审。

原审被告人开金镇,男,1987年出生,汉族,高中文化,农民,住河南省南阳市西峡县。因涉嫌犯诈骗罪于2014年10月30日被抓获,同年11月1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5日被执行逮捕,2015年2月4日被泌阳县人民法院取保候审。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刘瑶,女,1995年出生,汉族,高中文化,农民,住江西省萍乡市芦溪县。因涉嫌犯诈骗罪于2014年10月30日被抓获,同年11月1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5日被执行逮捕。现羁押于泌阳县看守所。

原审被告人赖关成,男,1981年出生,汉族,大专文化,农民,住广东省信宜市。因涉嫌犯诈骗罪于2014年10月30日被抓获,同年11月1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5日被执行逮捕,2015年2月4日被泌阳县人民法院取保候审。

原审被告人麦浩良,男,1989年出生,汉族,大专文化,农民,住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因涉嫌犯诈骗罪于2014年10月30日被抓获,同年11月1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5日被执行逮捕,2015年2月4日被泌阳县人民法院取保候审。

原审被告人邹文红,女,1995年出生,汉族,高中文化,农民,住广东省兴宁市。因涉嫌犯诈骗罪于2014年10月30日被抓获,同年11月1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5日被执行逮捕,2015年2月4日被泌阳县人民法院取保候审。

原审被告人宋海燕,女,1994年出生,汉族,中专文化,农民,住广东省河源市紫金县。因涉嫌犯诈骗罪于2014年10月30日被抓获,同年11月1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5日被执行逮捕,2015年2月4日被泌阳县人民法院取保候审。

原审被告人刘勇,男,1993年出生,汉族,初中文化,农民,住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市。因涉嫌犯诈骗罪于2014年10月30日被抓获,同年11月1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5日被执行逮捕,2015年2月4日被泌阳县人民法院取保候审。

原审被告人刘欢欢,女,1992年出生,汉族,初中文化,农民,住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因涉嫌犯诈骗罪于2014年10月30日被抓获,同年11月1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5日被执行逮捕,2015年2月4日被泌阳县人民法院取保候审。

原审被告人钟亚勇,男,1992年出生,汉族,初中文化,农民,住湖北省仙桃市。因涉嫌犯诈骗罪于2014年10月30日被抓获,同年11月1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5日被执行逮捕,2015年2月4日被泌阳县人民法院取保候审。

泌阳县人民法院审理泌阳县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许用辉、黄雪娇、周进、熊浩、丁志明、冯际福、陈婷婷、罗晓强、刘尤健、方桂勇、王庭政、凌征路、林海强、曾祥威、周任、开金镇、刘瑶、赖关成、麦浩良、邹文红、宋海燕、刘勇、刘欢欢、钟亚勇犯诈骗罪一案,于2015年2月11日作出(2015)泌刑初字第00071号刑事判决。宣判后,许用辉、黄雪娇、熊浩、丁志明、冯际福、方桂勇、凌征路、周任、刘瑶不服,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5年6月24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许用辉、黄雪娇、熊浩及其辩护人梁勇、丁志明及其辩护人钟启、冯际福、方桂勇、凌征路、周任、刘瑶到庭参加诉讼,驻马店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吕晴、陈发军出庭履行职务。现已审理终结。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