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12月28日电 (记者 于立霄)马来西亚籍男子梅杰灵(Moikit Leng)在北京王府井抢劫名表一案28日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2.4万元人民币。宣判后,梅杰灵当庭说:“我要上诉。” 现年39岁的梅杰灵出生在马来西亚。10年前,他来到北京生活、工作,曾在酒店卖酒,也在公司任职。案发前6个月他失业了,家里的经济来源全靠中国籍的妻子支撑。 检方指控,今年3月16日晚6时许,梅杰灵携带仿真手枪、约束带等作案工具,到王府井澳门中心一家卡地亚表店内,用仿真枪胁迫店员,劫取卡地亚牌手表11块,价值人民币319.5万。随后他用约束带将店员双手捆绑,逃离案发现场。 梅杰灵走出卡地亚表店,手持仿真枪劫持多辆车后逃逸。当晚约7时,梅杰灵乘坐一出租车欲逃跑时,被北京警方在距离案发地点不到2公里处抓获。 梅杰灵因涉嫌抢劫罪于今年3月17日被北京警方刑事拘留;同年3月31日被检察院批捕,7月10日被审查起诉,11月24日在北京市二中院受审。 此案在开审时,梅杰灵对检方指控其手持仿真枪抢劫的犯罪事实表示认罪,并承认所有的事情都是他做的。但对作案细节,他始终回答记不清了。他说,他愿意承担法律后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梅杰灵使用暴力、胁迫的方法劫取财务,犯有抢劫罪,事实清楚,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能如实供述罪行,且被抢手表能及时追回,故予以从轻处罚,法院作出了以上判决。 法院认定,案发时梅杰灵的精神属于正常。检方出具的司法鉴定也显示,梅杰灵作案时无精神病症,辨认与控制能力存在,完全有刑事责任能力。 梅杰灵的辩护律师则称,梅杰灵有家族精神病史,案发前行为表现异常,作案时患有“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而司法机构对梅杰灵的精神鉴定过程并不规范。另外,涉案11块名表中,有4块总价在130万以上的名表,检方不能提供发票。因此梅杰灵方面提出,此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将提起上诉。(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