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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岁女孩杀害刚出生儿子 男友帮其弃尸双双获刑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陈睿哲 人气: 发布时间:2015-12-28
摘要:人民网北京12月28日电 (记者 李婧)女子在合租房内产下一男婴后将其杀害,男友将男婴尸体抛至路旁垃圾桶内。今天上午,北京一中院对该起案件进行了一审宣判:王某被判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乔某被判犯帮助毁灭证据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期

人民网北京12月28日电 (记者 李婧)女子在合租房内产下一男婴后将其杀害男友将男婴尸体抛至路旁垃圾桶内。今天上午,北京一中院对该起案件进行了一审宣判:王某被判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乔某被判犯帮助毁灭证据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期两年执行。

23岁的王某与21岁的乔某是一对恋人。王某在北京一家药房打工,住在与同事合租的出租房内,乔某则在河北某学院读书。据检察机关指控:王某于2015年4月23日8时许,在本市海淀区某出租房内产下一名男婴,因恐被他人发现,王某用剪刀多次刺扎男婴的颈部、胸部等处,男婴因被刺破左肺上叶及升主动脉,致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乔某在明知王某实施了杀人行为的情况下,仍将被害男婴的尸体抛至本市海淀区某旅馆西侧垃圾桶内。

一审开庭时,王某反复强调自己并不知道怀孕的事情,孩子要出生了才意识到。王某称,由于孩子的气息弱,且一直啼哭不停,其在手足无措之下就用剪刀刺扎了孩子。

乔某则称当天下午6时许,其来到了王某租住的房屋内。乔某当庭供述称自己起初并没看到孩子,只是王某告诉他孩子已经死了。后二人为躲避室友就出外居住了一晚,第二天上午,乔某便将尸体扔进了宾馆外面的垃圾桶内。

北京一中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乔某明知王某实施了杀人行为仍帮助其抛弃尸体,其行为构成帮助毁灭证据罪。鉴于王某系初犯、偶犯,能够基本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其与被害人具有特殊的亲情关系,社会危害性与其他故意杀人案件有所区别,属于犯罪情节较轻的故意杀人犯罪,法院依法对被告人王某予以从轻处罚。鉴于乔某系初犯、偶犯,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较小,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并对其适用缓刑。最终,北京一中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陈睿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