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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子盯上摄影师 设局多次盗走约40万摄影器材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陈睿哲 人气: 发布时间:2015-12-28
摘要:法制网讯 记者 潘从武 通讯员 石丰森 尹新星 先到玉石店,说要帮忙拍照网上销售,随后再找到摄影师或摄影爱好者到玉器店拍照,再趁摄影者吃饭时盗取摄影器材。居住在新疆乌鲁木齐市的王壮(化名)用这种手法设局,先后9次偷窃摄影器材,涉案价值近40万元。

法制网讯 记者 潘从武 通讯员 石丰森 尹新星 先到玉石店,说要帮忙拍照网上销售,随后再找到摄影师或摄影爱好者到玉器店拍照,再趁摄影者吃饭时盗取摄影器材。居住在新疆乌鲁木齐市的王壮(化名)用这种手法设局,先后9次偷窃摄影器材,涉案价值近40万元。

近日,记者从乌市天山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南关责任区刑警中队了解到了此案。

“我价值5.9万元的摄影器材被盗了。”11月12日,警方接到受害人周强(化名)报案。周强说,当天13时左右,一个自称姓张的男子约他到新疆民街一家玉石店拍照,说这家店是自己姐姐开的,要把照片发到网上做网络销售。周强就带着摄影器材到了店里,13时30分左右,张姓男子喊他吃饭。

“当时,我想着包里的摄影器材较贵,本来想背上的,但姓张的说包太重了,一会儿还要回来,他的包也放在店里,我们两人就吃饭去了。吃饭期间,他说要上厕所先离开了,过了一会儿,我意识到不对,返回玉石店发现,摄影包被姓张的拿走了。我问玉石店老板才知道,店主并不认识他。”周强说。

玉石店老板说,张姓男子最近来店里四五次,称认识会摄影的朋友,可以帮忙把玉石拍照放到网上卖,当天周强的摄影包是被张姓男子拿走的。

“经查,确定张姓男子就是此案嫌犯。”民警说,嫌犯用的手机号是用他人信息办的。11月13日,民警在红旗路找到了嫌犯销赃的店面,他以1.5万元将周强的摄影器材出售,未留下任何信息。

经调查,11月15日,警方在乌市天津南路一处自建房内将嫌犯抓获,当时遭到他激烈反抗。“被抓后,他拒不交代真实身份。”民警说,警方通过嫌犯寄快递的单子查到了他的真实姓氏,并进一步核实了其身份。“他写快递单时,习惯性地写了姓王,又划掉了”。

据了解,王壮是江苏人,今年34岁,2007年和2008年曾采取类似手法盗窃被处理过,今年8月刚被释放。

民警说,王壮反侦查能力、心理素质特别强,在外面从不用真实姓名、不用自己身份信息办理的手机号。“他是秃顶,外出时会戴上长、短假发。通过调查,他以类似手法盗窃9起,涉案价值39.4万元。”民警说,盗窃时,王壮会先选择一家玉石店,以帮忙拍照网上销售为名取得老板信任。随后,他会对摄影师或摄影爱好者称其哥哥或姐姐开店,需要给玉石拍照,会支付一定费用。两方协商好后,王壮在吃饭时提前溜走,将摄影器材盗走。

目前,嫌犯已被刑拘。

责任编辑:陈睿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