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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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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二审刑事裁定书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5-12-27
摘要:河南省固始县人民法院审理河南省固始县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冷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案,于2015年3月30日作出(2015)固刑初字第37号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冷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冷某不服,以其不构成犯罪为

河南省固始县人民法院审理河南省固始县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冷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案,于2015年3月30日作出(2015)固刑初字第37号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冷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冷某不服,以其不构成犯罪为由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信阳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张振家出庭履行职务。上诉人冷某及其辩护人朱保民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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