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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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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涛交通肇事罪一案刑事申诉驳回通知书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5-12-26
摘要: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驳 回 申 诉 通 知 书 (2015)焦刑申字第00030号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焦作中心支公司: 你公司因周涛交通肇事罪一案,不服本院(2014)焦刑三终字第00101刑事裁定,向本院提出申诉。 你公司申诉称,1、原审认定事实不

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驳 回 申 诉 通 知 书

(2015)焦刑申字第00030号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焦作中心支公司:

你公司因周涛交通肇事罪一案,不服本院(2014)焦刑三终字第00101刑事裁定,向本院提出申诉

你公司申诉称,1、原审认定事实不清。免责条款的字体是加黑加粗的,足以引起投保人的注意,且投保人高万杰在保单上重要提示栏签字确认,说明申诉人已经履行保险免责条款的提示义务。2、原审适用法律错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二款,申诉人在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范围内免责有充分法律依据的。

本院经审查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本案的在案证据中,申诉人仅提供了一份保险投保单,并没有其他证据证明申诉人就免责条款已向投保人明确说明,原审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并无不当。

综上,你公司的申诉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应当重新审判的情形,你的申诉理由不能成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七十五条的规定,对你公司的申诉请求予以驳回,望你公司服判息诉。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七日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