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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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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某、孙某某盗窃一审刑事判决书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5-12-22
摘要:本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某、孙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且系共同犯罪。公诉机关指控成立。被告人李某某赔偿了被害人全部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可从轻处罚。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只是分工不同,不宜区分主

本院认为,被告人某某、孙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且系共同犯罪。公诉机关指控成立。被告人李某某赔偿了被害人全部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可从轻处罚。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只是分工不同,不宜区分主从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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