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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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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某某故意伤害一审刑事判决书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5-12-22
摘要:本院认为,被告人程某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检察院指控的罪名成立,适用法律正确,本院予以支持。在本案中,被告人程某某与被害人程某甲系街坊关系,发生矛盾理应互谅互让、心平气和的进行沟通,但被告人程某某却失去理

本院认为,被告人某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检察院指控的罪名成立,适用法律正确,本院予以支持。在本案中,被告人某某与被害人程某甲系街坊关系,发生矛盾理应互谅互让、心平气和的进行沟通,但被告人程某某却失去理智,致被害人受伤,而自己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后果。希望双方从中吸取教训,今后遇到纠纷能够采取正确的解决方法,避免伤人害己结果的发生。被告人程某某当庭认罪态度较好,本案被害人程某甲对本案的发生有一定的责任,且双方已达成和解协议,可依法对被告人程某某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犯罪的性质、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悔罪表现,对被告人可以适用缓刑。被告人在缓刑考验期内,如违反法律法规或有关监管规定,将被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为打击犯罪,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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