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李某某陈述证明:2014年9月份其通过二十中的同学陈某某认识王某某后,王某某经常向其要钱。10月中旬,王某某向其要钱其未给,王某某带几个小青年在文峰塔西南角的广场对其进行殴打,还威胁不及时给钱还要挨打。其次日通过陈某某给王某某1500元。王某某经常以急需用钱为名向其借款共计四五千元;通过使用他人的QQ号码给其发要打其的信息,又以帮其打架为名向其要钱共计一万五千余元;四五次以他被人打伤需看病为由向其借钱一万三千余元;还以要到巴奴火锅店和菌汤补身子为由向其要了一千元;通过陈某某向其要钱大约一万三千余元。2014年11月中旬,王某某以1500元价格将其刚买的一部小米4手机卖掉,之后带其在世纪庄园澡堂住了两天,剩余的八九百元被王某某拿走。2015年2月9日,王某某让其拿400元到洹滨快捷宾馆给他结算房费,其拿了100元,王某某拽住其头发将其拉进房间,王某甲跺其四脚,又拿玻璃杯砸其头部时被陈某某拦开,王某某让其再送1500元。当晚其从家里找了张农业银行卡,次日15时许,其和王某某到拱辰广场的工商银行ATM机取款1万元,王给其3000元。其父亲收到取款短息提醒后,其将此事告诉家人并报了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