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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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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某犯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5-12-22
摘要:(四)证人石某某的证言,我在林州市民生食业有限公司担任营业会计。民生公司屠宰加工过病死猪,销售过病死猪肉,屠宰病死猪时,一般我都在场,因为需要现场记流水账。我直接在车间现场登记流水账,每天把账目情况转给彭某某,他记到总账上。账本上每斤单

(四)证人石某某的证言,我在林州市民生食业有限公司担任营业会计。民生公司屠宰加工过病死猪,销售过病死猪肉,屠宰病死猪时,一般我都在场,因为需要现场记流水账。我直接在车间现场登记流水账,每天把账目情况转给彭某某,他记到总账上。账本上每斤单价7元及7元以上的猪肉都是正常的生猪肉,每斤在3元到5元的猪肉就是病死猪肉,一般病死猪肉的价格比正常猪肉的价格每斤低2元左右,特别不好的病死猪肉价格比这个标准还要低。销售的病死猪肉价格是潭某某负责过秤、定价,潭某某过秤后告诉我价格和重量,我就按照他说的记账。我账本上主要是两部分的账目,一部分是销售肉的流水账,另一部分是猪下水的销售账。公司售出的猪肉一般检疫员是分情况的,好的猪肉就盖了检疫章,不好的病死猪肉他们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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