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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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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盛家减刑刑事裁定书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5-12-21
摘要: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于2011年9月28日作出(2011)郑铁中刑初字第14号刑事判决,认定于盛家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2万元。刑期自2010年10月31日至2024年10月30日止。判决生效后,于2011年10月28日交付河南省郑州监狱执行刑罚。本院于2

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于2011年9月28日作出(2011)郑铁中刑初字第14号刑事判决,认定于盛家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2万元。刑期自2010年10月31日至2024年10月30日止。判决生效后,于2011年10月28日交付河南省郑州监狱执行刑罚。本院于2014年1月22日对于盛家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刑罚执行机关河南省郑州监狱以罪犯于盛家入狱以来确有悔改表现,经过监狱集体评议、公示,检察机关监督等程序提出减刑建议,报送本院。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