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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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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军减刑刑事裁定书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5-12-21
摘要: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9年5月15日作出(2008)周刑初字第53号刑事判决,认定周军犯票据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刑期自2006年4月2日起至2021年4月1

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9年5月15日作出(2008)周刑初字第53号刑事判决,认定周军犯票据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刑期自2006年4月2日起至2021年4月1日止。本院于2011年9月23日对周军减去有期徒刑一年;2013年10月16日对其减去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刑罚执行机关河南省郑州监狱以罪犯周军入狱以来确有悔改表现,经过监狱集体评议、公示,检察机关监督等程序提出减刑建议,报送本院。本院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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