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张文山服刑期间能够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011年12月、2012年5月、2012年10月、2014年10月、2015年3月获得表扬5次;2014年4月获得记功1次。2012年下半年至2015年上半年,罪犯改造评审鉴定依次为良好、较差、较差、一般、良好、优秀。河南省郑州监狱经过分监区集体评议、监区长办公会审核后公示、刑罚执行科审查、监狱提请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评审后公示、监狱长办公会决定,并经过驻狱检察室监督评审委员会评审等程序对该犯提出减刑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