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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高台县奸杀抛尸案被告一审被判死刑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陈睿哲 人气: 发布时间:2015-07-13
摘要:7月10日上午,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徐某某强奸杀人一案在高台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进行一审宣判,对徐某某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4年10月25日凌晨1时许,

7月10日上午,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徐某某强奸杀人一案在高台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进行一审宣判,对徐某某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4年10月25日凌晨1时许,徐某某与朋友在高台县城一餐厅吃饭喝酒后又去KTV唱歌喝酒,遂产生了发泄性欲之念,并驾驶自己的面包车在高台县城寻找单身女性伺机作案。凌晨2时40分许,徐某某恰遇相识的被害人史某从外地提货回来步行回家,遂以送被害人回家为由,将被害人骗上车拉至僻静处实施强奸。后被害人欲下车逃离被徐某强行拉回座位,阻止其离开,当日早上7时许,被害人欲拨打报警电话求助,被徐某某发现,二人发生争执撕扯,徐某某因害怕被害人报警,恐罪行败露,便产生杀人灭口之念,遂采取扼掐颈部、用棒球棍击打头部等手段将被害人残忍杀害并抛尸荒野,徐某某在掩盖、毁灭作案现场后返回县城,随即进入某麻将馆内打麻将。当日18时许,公安机关在麻将馆内将其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徐某某罔顾法律,因一时淫欲,强奸后再行杀人灭口,抛尸灭迹,犯罪动机卑鄙,犯罪手段极其凶残,危害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依法应予严惩。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鑫报 记者 朱希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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