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刑事判例案例

旗下栏目: 刑事判决书

云南一少年因抢90元及两手机获刑近6年

来源:新浪 作者:陈睿哲 人气: 发布时间:2015-07-07
摘要:中新网昆明7月2日电 (王为伟)云南元江一未成年小伙子两次采用持刀威胁的方式抢劫了9人财物,共计90元及两部手机。他也因自己的鲁莽行为而触犯法律,被判刑。元江县法院2日透露,该院以抢劫罪判处这名小伙子有期徒刑五年零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201

中新网昆明7月2日电 (王为伟)云南元江一未成年小伙子两次回收持刀威胁的方法掳掠了9人财物,共计90元及两部手机。他也因本身的冒失举动而得罪法令,被判刑。元江县法院2日透露,该院以掳掠罪判处这名小伙子有期徒刑五年零十个月,并赏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2014年12月29日,被告人赵某在元江县某中学306室门生宿舍内,回收持刀威胁的本领,对306室内的8名门生实验掳掠,对个中4名门生抢得现金人民币90元及一部手机,别的四人未抢得财物。2015年1月28日晚,被告人赵某在元江县安全路“敏杭洁净处事中心”门口,回收持刀威胁的本领,对武某等人实验掳掠,抢得武某一部智妙手机。

法院审理以为,被告人赵某以犯科占据为目标,回收持刀威胁本领,两次掳掠官某等9人的财物,其举动加害了国民的人身权力及其工业全部权,已组成掳掠罪。被告人赵某犯法时属未成年人、犯法后如实供述其犯法究竟,系率直,法院依法从轻赏罚,遂作出上述讯断。

宣判后,被告人赵某服判,暗示不上诉。(完)

责任编辑:陈睿哲